安徽日報訊(記者 范孝東)《淮南市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和懲戒暫行辦法》自今年1月1日起施行。該《暫行辦法》通過整合現有監管力量,構建聯合懲戒機制,向嚴重違法失信企業亮劍。
商事制度改革以來,市場主體的限制少了,市場秩序的維護更為倚重行業自律和信用約束,客觀上要求行政部門對企業的監管方式必須進行相應的調整。淮南市此次出臺的《暫行辦法》,將企業的信用信息作為監管抓手,通過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的方式提高企業失信成本,倒逼企業注重信用建設,以此來規范市場秩序。
《暫行辦法》將對失信企業信息進行全面歸集,由淮南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該市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工作,協調全市失信企業名單信息共享。“今后,監管機構面對的是一張名單,有利于解決以往失信企業信息管理存在的碎片化、分散化和區域化的問題,對失信企業信息的掌握更為全面。”淮南市市場主體信用監督管理局負責人姚生平說。《辦法》施行后,經企業登記機關登記注冊的,違反法律、法規和規章且情節嚴重的企業,將通過安徽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淮南市公共信用服務平臺即失信企業名單管理系統向社會公示。
《暫行辦法》規定,行政機關及社會協同機構應當對列入失信企業名單的企業法人及其主要負責人在經營、投融資、政府采購等方面予以聯合懲戒,失信企業在獲取政府資金支持、上市融資、債券發行、用地審批、招投標等環節將會受到嚴格限制。淮南市還在食品安全等重點領域建立多部門、跨地區失信懲戒聯動機制。形成失信企業“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局面。“以后,失信企業將會因自己的不守信用在經營上遇到多方制約,失信企業的主要負責人連乘坐飛機、高鐵等交通工具都會受限。”姚生平說。
(《安徽日報》2月27日8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