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面子”,駕駛員祁某不僅讓自己深陷囹圄,還被罰款萬余元,這份“面子”真的很貴。
3月15日下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八公山大隊孔集中隊在308省道張樓路段設點進行超速整治行動,16時07分,一輛皖D牌照黃色小型轎車因超速被攔停檢查時,民警發現駕駛人祁某臉色通紅,身上散發一股濃烈的酒味,便懷疑其有酒駕嫌疑。民警詢問祁某是否喝酒了,祁某卻一口否認并謊稱是被曬的。民警告知祁某在前方測速點被測出時速為88公里/小時(該路段限速60公里/小時),超過規定限速20%以上,隨后將祁某帶往警務車。在警務車內民警對祁某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祁某體內酒精含量為116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隨后祁某被帶到醫院進行抽血檢測。
經詢問得知,祁某中午和朋友在八公山區土壩孜一家飯店吃飯,席間喝了三四兩白酒。飯后朋友讓祁某送他,祁某雖然知道酒后不能開車,但礙于情面便開車送朋友回家,結果因超速被交警查獲。
3月19日,檢驗鑒定報告顯示,祁某體內血液酒精含量為98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本來他的朋友打車回家最多只要30元錢,但醉酒駕駛的罰金達到或超過一萬元。祁某還將面臨吊銷駕駛證、五年內不準申領和1至6個月拘役,祁某真是悔不當初。(記者 李舒韻 編輯 湯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