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有期徒刑一年不等的刑罰
近日,吳化好等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敲詐勒索、尋釁滋事、強迫交易案經法院審理后宣判,根據七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等情況,分別判處被告人吳化好等有期徒刑十九年至有期徒刑一年不等的刑罰。
2017年12月10日,淮南貴源混凝土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到山南新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報案稱:自2011年淮南貴源混凝土有限公司成立以來,以三和鎮西瓦村村長吳化好為首的黑惡勢力團伙,通過堵門、堵路、言語威脅、毆打公司員工等方式,敲詐公司錢財,強攬攪拌站內建設工程,致使攪拌站長期無法正常生產經營。接到報案后,山南新區公安分局高度重視,立即安排專人展開秘密偵查,在初步查明以吳化好、吳化圖、吳化路、朱元剛、吳化林、吳化盆等人的犯罪事實后,立即將案情上報市公安局。市公安局黨委經過研究,從全市抽調精干警力成立了“3.19”專案組,經過兩個月艱苦細致偵查,抓獲犯罪嫌疑人8人,其中逮捕7人,取保候審1人,凍結涉案資金638719.09元,扣押涉案車輛3臺。查證各類線索23條,查實與吳化好犯罪團伙有關的刑事案件8起,涉及尋釁滋事、敲詐勒索、強迫交易三項罪名。案件移交法院起訴后,經審理查明:2011年以來,吳化好利用西瓦村村長身份,以吳氏宗族關系為紐帶,先后糾集被告人吳化圖、吳化路、吳化林、朱元剛等人, 煽動村民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攫取經濟利益,逐漸發展演變為黑社會性質組織。吳化好系該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吳化圖系該組織的領導者,吳化路、吳化林系該組織的骨干成員,朱元剛系該組織的一般參加者。2011年至2017年,吳化好通過指使、默許吳化圖、吳化路、吳化林等西瓦村村民,以堵門、堵路、言語威脅等方式,多次滋擾、破壞貴源攪拌站建設、生產、經營活動,之后吳化好再以村長身份出面協調,達到獲取貴源攪拌站各種工程、送料資格和敲詐勒索貴源攪拌站負責人、工程承包人錢財等違法犯罪目的。吳化好等人還通過宗族勢力糾集多人,以言語威脅等方式,強迫他人退出西瓦村“美好鄉村”工程建設,繼而承包該工程獲取經濟利益。吳化好為強化成員之間關系,除通過違法犯罪使成員獲得利益外,還安排成員聚餐、游玩,為成員解決糾紛、處理問題等。吳化好等人對貴源攪拌站及西瓦村的工程建設形成非法控制,多數被害人人身財產權利受到侵犯后因害怕受到打擊報復不敢舉報,其犯罪行為在西瓦村及周邊地區造成惡劣社會影響。2014年,朱元剛成立中港建筑設備租賃有限公司,辦公室設在貴源攪拌站內。朱元剛發現加入吳化好等人的犯罪組織能順利達到自己獲取貴源攪拌站經濟利益的目的,便逐漸向吳化好黑社會性質組織靠近,成為其中一員,通過強迫交易、敲詐勒索獲取非法利益。大通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吳化好、吳化圖、吳化路、吳化林、朱元剛組織、領大通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吳化好、吳化圖、吳化路、吳化林、朱元剛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吳化好系組織者、領導者,吳化圖系領導者,吳化路、吳化林系骨干成員,被告人朱元剛系其他參加者,被告人吳化好的行為構成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告人吳化圖的行為構成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告人吳化路、吳化林、朱元剛的行為構成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被告人吳化好、吳化圖、吳化路、吳化林、朱元剛、吳懷豹、吳松以暴力、威脅手段實施強迫交易行為,其中被告人吳化好、吳化圖、吳化路、吳化林、朱元剛強迫交易數額為1000余萬元,情節嚴重,被告人吳懷豹、吳松強迫交易數額為550余萬元,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強迫交易罪。被告人吳化好、吳化圖、吳化路尋釁滋事,情節惡劣,其行為均已構成尋釁滋事罪。
根據七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等情況,分別判處被告人吳化好有期徒刑十九年至有期徒刑一年不等的刑罰。宣判后,部分被告人上訴。 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