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中午,淮舜公安分局錢甸派出所接轄區群眾報警稱,有商鋪賣劣質產品,欺騙消費者,引發糾紛。
接警后,值班民警趕到現場。當事人沈某稱自己于4月22日下午在該商鋪購買了一個水壺(俗稱:老鱉壺),隨后就把水壺帶回家。第二天上午拿出來準備裝水時,發現水壺后面出現了一條裂痕,于是沈某以水壺質量差為由,要求商鋪退換。商鋪店員檢查后稱是沈某是自己摔的,不予退換,雙方發生爭執。
了解事情的來龍去脈后,民警堅持“切實關注群眾焦點,及時化解群眾矛盾”的原則展開調解。開始雙方態度十分堅決,均要求對方讓步,民警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反復勸說后,雙方最終達成一致,由商鋪為顧客免費調換,雙方握手言和。(通訊員 陳天樂 記者 李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