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建行莫名扣款無故產生不良信用,過了二審終還清白
世界500強就是牛
小李不僅收到莫名扣款信息,經查,還在建設銀行留有不良信用記錄,在與銀行交涉無果的情況下,小李向田家庵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該院審理判決后,建設銀行不服,上訴至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最終市中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兒呢?
去年3月,小李在網上購物時意外收到建設銀行的扣款信息,發現銀行卡里的錢被銀行以還貸名義扣除了。小李困惑不解,自己從未在該行貸過款,便前往開戶行了解情況并打印了扣劃明細。根據打印出來的還款明細,顯示自己確于當日被扣除了五筆款項共計3175.12元,并已有了不良信用記錄。小李遂與銀行進行交涉,銀行拿出了由小李簽名的貸款憑證資料,但小李看后,發現所有貸款申請材料上的簽名都不是他自己簽的。于是,小李要求銀行返還扣劃自己賬戶的款項并且消除自己的不良信用記錄,銀行以雙方有金融借貸關系為由予以拒絕,并要求小李繼續償還余下貸款。雙方經過長達半年交涉,仍無法達成一致。無奈,小李將該銀行起訴至田家庵區人民法院。
案件立案后,小李隨即提交了司法鑒定申請,要求對貸款憑證資料上小李的簽字和指印是否系本人書寫或所留進行鑒定,銀行表示同意。后經上海市司法鑒定科學研究室鑒定,貸款憑證資料上小李的簽字不是小李本人書寫,資料上的指印不是他本人所留。
田家庵區人民法院認為,因銀行提交的貸款合同上并非由小李簽字、按印,故雙方之間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關系,銀行扣劃小李的銀行款并對小李予以不良信用記錄侵犯了他的人身財產權利,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小李起訴要求銀行返還其扣劃的銀行款并支付利息及消除其不良信用記錄的訴訟請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田家庵區人民法院宣判后,銀行不服法院判決,上訴至淮南市中院。淮南市中院審理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近日,按照一審法院判決,銀行依法履行了義務,小李的權利得到了有力保護。(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