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一男孩涉嫌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被起訴
(記者 李嚴)烏龜因其呆萌的形象深受很多人的喜愛,但有些烏龜屬于國家保護動物,比如說陸龜,沒有相關證件,進行買賣就會犯法。近日,淮南17歲的小文就因在網絡上非法收購、出售蘇卡達陸龜等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被市森林公安局立案偵查,目前,此案已被移送審查起訴。
小文喜愛飼養烏龜等爬寵,從三年前,他就在網絡上購買這些小寵物,后來,發現賣寵物可以賺錢,于是在2018年他先后三次通過其微信將自己購買的陸龜轉賣給南京的趙某,獲取了近萬元的非法營利。2018年8月,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接到舉報稱,有人在網絡上販賣野生動物,查到買家趙某后,順藤摸瓜找到了淮南的賣家小文,同時從他家中又查獲了球蟒和斑雙領蜥等其它野生動物,小文出售和家中被查獲的這些野生動物,經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都是被列為《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Ⅱ的物種。
2019年8月28日,此案被移送到淮南市森林公安局,市森林公安局接到此案后馬上進行了立案偵查。經過詳細的摸排和信息研判,該局偵查員查到了小文的上線湖南瀏陽的周某。9月中旬,刑偵大隊的偵查員們不遠千里前往瀏陽偵查,通過對周某的連夜突審,得知周某和小文在網絡上相識,作為周某的一名代理,由周某提供貨源,小文在網絡上代銷,兩人分工配合。目前,周某已被移交當地森林公安局,追查其上游線索。面對以上市森林公安局搜集到的證據,小文對自己的作案過程,供認不諱。由于他以營利為目的,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情節嚴重,其行為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涉嫌非法收購、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目前,此案已被移送田家庵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