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廖凌云 通訊員 雷攀)誠信原則是民法規定的基本原則,是當事人參與民事訴訟的基本要求,也是確保司法公平公正的應有之義。近日,田家庵區人民法院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依法對案件當事人胡某的不誠信訴訟行為予以司法懲戒,對胡某作出罰款人民幣10000元的處罰決定。
據介紹,胡某在與他人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中,為掩蓋涉案房屋不得轉租的事實,向法院提交了一份《房屋續租補充協議》。之后,法院通過到相關單位調查核實,發現該協議的部分內容與真實的協議不同,經過向胡某詢問,胡某承認:為了讓法院確認涉案房屋可以轉租,通過復制粘貼的方式,變更了協議內容。
胡某為達個人目的,提交故意變造的協議,其行為已妨礙人民法院公正審理案件,已構成妨礙民事訴訟行為,造成司法資源浪費。該行為已違反民事訴訟誠實信用原則,亦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精神背道而馳。故田家庵區人民法院依法做出上述處罰決定。胡某已按期主動繳納了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