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廖凌云 通訊員 李林)拍賣成功但拿不到房,法院來“幫忙”。隨著程序的不斷完善以及拍賣輔助機構的引進,田家庵區法院掛網的多套法拍房經司法拍賣后成交。但拍賣成交后,被執行人或者房屋實際居住人經執行干警多次告知、限期搬離通知書期限到期后,仍拒不搬出。日前,田家庵區法院出動數名干警,僅用一天時間,就將位于田家庵區、大通區和高新區的九處房屋順利騰退并交付買受人。
為保證集中騰房的高效、順利進行,田家庵區法院執行局事先對行動方案和路線進行了詳細部署,同時要求執行干警務必規范執行、文明執行、善意執行。當天上午8時40分,執行干警、執行申請人、開鎖公司、現場見證人以及物業工作人員到達第一處騰房現場,在執行干警全程錄像下,經確認房屋權屬后,由開鎖公司進行強制開鎖,執行干警張貼公告、制作交付筆錄并當場交付房產。
但是,事情總是沒有想象的那么順利。在騰退到第五套房產時,執行干警遭到了物業保安的阻攔,聲稱房主未繳納物業費,不允許法院進入。在執行干警多次釋法說理并擬對現場阻礙執法的相關人員采取處罰措施后,物業經理趕到現場向法院執行干警道歉并配合騰退了相應房屋。
近年來,田家庵區法院將“司法為民”的理念貫徹落實到執行工作的方方面面,此次,強制騰房,依法保護了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彰顯了法律權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