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廖凌云 通訊員 李林)切實解決執行難,不僅需要執行局全體干警的努力,同時也離不開審判部門在源頭上進行把控。目前,在全國法院上下齊心協力解決執行難的背景下,田家庵區人民法院以“公正、高效、經濟、便捷”的工作理念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得以更快更好的實現,將案件調解工作貫穿整個審判全過程,注重案件審判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從源頭上化解民事糾紛、降低執行風險。
近日,田家庵區人民法院法官茹文君成功調解并督促被告及時履行一起裝飾裝修合同糾紛案件。由于該案件事情發生在2017年,被告李某將自己房屋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發包給原告淮南某裝飾公司,工程結束后,因部分工程發生糾紛,被告只支付部分工程款,尚欠原告裝修款23000元未給付。后雙方當事人多次溝通未果,導致矛盾不斷升級。
茹文君法官在了解案件詳情后,考慮到案件標的額不大且雙方之間雖然矛盾較深,但在日常談話中也還是想把事情圓滿解決。于是多次組織雙方進行背靠背調解,耐心細致地向雙方當事人辨法析理,從法律和人情角度做工作。最終,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并簽訂調解協議。茹文君在調解書送達的同時告知被告一定要盡快履行,并且向他告知了進入執行階段將帶來的后果。
功夫不負有心人,今年10月底案件調解結束后,被告李某很快就將錢款一次性轉入了原告指定的賬戶,案件圓滿結束。
在這起案件中,法官充分發揮調解在化解糾紛中的優勢,注重從審判工作入手,加強釋法說理,促使其自覺履行義務,真正從源頭上消解執行案件,以實際行動助力“切實解決執行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