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李林 楊雪)春回大地,執行攻堅正當時。為維護司法權威和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3月9日清晨,田家庵區法院開展了“江淮風暴”春季執行攻堅專項行動。30名執行干警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見證下,向不遵守法律和不誠信的行為“亮劍”。早晨6點10分,行動三組率先于領城小區控制住一名被執行人,當執行干警來到被執行人李某居住的小區時,他仍尚在睡夢中。伴隨著執行干警的敲門聲,李某才從“錢不還也沒事”的大夢中醒來。隨即,執行干警向其出示了執法證件,并當場宣讀了《拘留決定書》,在說明案情緣由后,將被執行人李某帶上警車。上了警車后,李某緩緩的回過神,意識到這樣拖欠下去自己將面臨司法拘留,頓時心生悔意,認識到自己的行為是錯誤的,并積極與申請執行人協商。
2017年2月被執行人李某因經營需要資金為由,向申請執行人嚴某借款十萬元,借款到期后,經嚴某多次索要,李某以各種理由拖延還款,嚴某無奈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李某償還借款十萬元。法院經審查后判決李某于判決書生效后十日內償還嚴某十萬元,但李某未將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放在心上,仍遲遲未履行。直到法院執行干警在申請執行人的配合下將之帶上警車時,才發覺自己做錯了事情,自己應當遵守法律、信守承諾。
強制執行措施的功能不僅在震懾被執行人,也在一定程度上糾正違背誠信的行為,倡導形成遵守法律、信守承諾的社會風氣。讓被執行人在強制執行中,認識到自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以及違背誠信是錯誤的,那執行工作也將被賦予更多的價值和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