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廖凌云 通訊員 陳媛媛) 5月9日,田家庵區法院泉山法庭審結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此案中,泉山法庭主動融入基層社會治理,在審案之初,對本案涉及的商品房交付等相關問題深入企業與機關單位,了解施工與交付標準。通過就地法治宣傳與反復釋法析理,最終原告主動提出撤訴,愿意與對方化解矛盾,理性平和溝通后續事宜。
2021年,李某購買淮南某房產公司商鋪一間,雙方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李某交納定金,后續房款以銀行按揭方式支付,但是到了約定的交房時間,開發商卻未能交付令業主滿意的商品房。經過查看,涉案房屋存在諸多問題,比如變電房緊挨門面,商鋪前鋪設預期沒有綠化帶等。發現上述問題后,李某第一時間找到開發商協商商鋪問題,但是經過漫長的兩年時間仍然無法妥善解決。2023年,李某一紙訴狀將開發商訴至法院,請求解除合同,返還購房款。
為了聚力優化辦案效果,承辦法官立即聯系雙方當事人提交房屋各樓層平面圖及小區總平面圖等材料,并連續三次趕往商鋪現場,勘察房屋實際情況,就商鋪的具體情況反復與平面圖紙細節比對。因原、被告雙方爭議較大,審判人員以黨建促審判,將法律服務與志愿服務相結合,在商鋪現場就地開展調解工作。
在遇到建設施工等專業性較強的問題時,法官第一時間走進住建部門等機關單位,就交付標準是否符合規范進一步深入了解。最終,在住建相關部門聯動下,房屋交付問題水落石出,雙方當事人對法官的敬業付出連連點贊,并愿意和平解紛,在尊重事實的基礎上商量后續商鋪事宜。
接下來,田家庵區法院將繼續大力倡導“嚴真細實快”的工作作風,推進黨建工作和審判工作深度融合,下沉一線解決問題,主動深入基層,實現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