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廖凌云 通訊員 蔡志嫻 )近年來,田家庵區法院致力于構建并完善醫療糾紛多元化解及訴源治理機制,用心用情用力在每一起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件中構建和諧醫患關系。5月22日,田家庵區法院泉山法庭成功調解了一起醫療損害責任糾紛案件。
該案原告俞某因不慎摔倒在有碎玻璃片的地面上導致頭部受傷,遂到被告某醫院就診,經被告醫院治療后面部腫脹仍不見好轉,后經轉院治愈。原告認為因被告醫院診療行為存在過錯,導致其身心受到損害并增加了醫藥費用,起訴至法院,同時申請對醫療行為是否存在過錯、因果關系、原因力大小、三期(營養期、誤工期、護理期)及傷殘等級進行鑒定。受理該案后,承辦法官第一時間閱卷梳理案情,高效推進案件。
承辦法官熟練運用醫療損害責任糾紛類案件的審判經驗梳理案情、拓展思路,發現該案原告的損害后果與同類醫療損害責任糾紛相比損害后果較為輕微,且醫藥費花費較少。而原告申請的鑒定事項若委托權威鑒定機構鑒定后產生的鑒定費用與原告通過訴訟實際可能獲得的賠償不成正比。
為讓原告減少因該醫療損害造成的損失、有效化解醫患糾紛,承辦法官多次通過電話聯系身處外地的原告及其代理人釋法明理做調解工作,同步聯系被告醫院代理人溝通案件調解事宜,并組織醫患雙方當事人到法庭談話調解,通過承辦法官耐心細致的調解,原告與被告醫院達成了一致的調解方案。
原、被告雙方對人民法院司法為民、靈活高效的辦案方式表示高度滿意和衷心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