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廖凌云 通訊員 張帆)因房屋漏水、滲水引發業主與開發商發生糾紛進而對簿公堂的案例屢見不鮮,近日,田家庵區人民法院泉山人民法庭舜心調解室成功調解了一起業主與開發商因房屋漏水引發的糾紛。在調解員的不懈努力下,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并當場履行給付義務,案件得以圓滿結束。
2016年7月,原告吳某與被告淮南某實業有限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原告購得淮南高新區某小區一套房產,合同約定質保期為五年。2017年6月,案涉房屋進行了不動產權登記。該案中,原告吳某稱房屋于2020年8月開始出現漏水現象,尤其是臥室漏水尤為嚴重,聯系小區物業進行維修后仍有漏水。后吳某聯系開發商要求其履行合同上的保修義務并賠償損失,但開發商卻一再推脫,于是吳某起訴至法院。
泉山人民法庭舜心調解室的專職調解員在了解事情的經過后,第一時間聯系了開發商,告知其雖然案涉房屋的質保期已過,但在此期間吳某主張維修、積極維權的事實并未間斷,作為房屋的開發商并未盡到維修的義務,并結合相關案例和法律法規闡明利弊關系,引導其換位思考。最終,該開發商認識到自己的問題,并在調解員的見證下,當場給付吳某賠償款,雙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