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廖凌云 通訊員 曹馨月)近年來,各類物業服務糾紛案件頻發,涉訴金額雖較小,但“小案件”關涉“大民生”。為了充分發揮物業服務合同糾紛的個案示范效應,引導小區業主和物業服務公司誠信履約,形成良性循環、和諧穩定的社區關系,近日,田家庵區人民法院前往金茂陽光花園開展巡回審判,公開審理了5起物業合同糾紛案。
由于拒絕繳納物業費,5名業主被物業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補繳物業費和違約金。“我們小區的單元門年久失修。”“我家屋頂漏水、墻體脫落。”……庭上,雙方就物業服務是否到位、業主是否有權以服務不合格為由拒繳物業費等焦點問題進行調查、展開辯論,法官積極引導雙方當事人充分舉證質證和發表意見。
庭后,法官與當事人一起走訪現場,用親聞、親見、親歷等方式直觀切入案件爭議焦點。“這個小區已經建成10多年了,基礎設施本來就有所老化,如果物業不盡責,小區居住品質會越來越差。希望物業可以提升服務水平,改善小區環境。”陶法官說。在承辦法官釋法明理后,業主認識到不能以房屋漏水等房屋質量問題為由拒交物業費,物業公司則承諾將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提升服務水平,加強與業主的溝通。庭審結束后,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意向并簽訂調解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