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廖凌云 通訊員 許變)裝修公司中途“跑路”,注銷企業企圖逃避債務?面對這一常見維權困境,田家庵區人民法院近日在審理一起裝飾裝修合同糾紛時,創新采用“案外人調解”模式,成功追究已注銷公司實際負責人的法律責任,并帶動關聯案件“一攬子”化解,為優化營商環境和保障民生權益提供了司法新實踐。
業主張某將新房交由A家居公司裝修,不料工程過半,公司突然停工失聯。訴訟過程中,該公司竟悄然注銷,試圖規避債務。按照常規程序,注銷企業喪失訴訟主體資格,維權可能陷入僵局。但承辦法官深入調查后發現,該公司注銷前未依法清算,實際負責人陳某仍負有清償責任。
“公司注銷不等于債務清零。”承辦法官介紹,依據《公司法》及相關司法解釋,股東或實際控制人若惡意逃避清算義務,需承擔連帶責任。法官主動聯系陳某,從法律責任、信用懲戒及訴訟成本等多維度釋法說理,最終促成陳某以案外人身份參與調解,簽署分期還款協議。
本案調解成功后,法官發現A家居公司還涉及其他業主的類似糾紛,遂主動延伸司法職能,引導其他債權人通過“案外人調解”模式與陳某協商。最終,兩起關聯案件同步達成調解,實現“化解一案、解決一片”的效果。一位業主在拿到調解書后表示:“本以為公司注銷后維權無望,沒想到法院還能幫我們追回損失。”
田家庵區人民法院通過此案探索出“注銷公司債務追償調解”新路徑,既維護了債權人權益,也警示市場主體依法退出市場。下一步,該院將加強對企業注銷程序的穿透式審查,堅決遏制“惡意注銷”行為,保障公平誠信的交易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