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廖凌云 通訊員 許變)“沒想到打官司還能這么快!”近日,在田家庵區人民法院的法庭內,被告人劉某當場通過手機銀行完成轉賬,一起歷時三年的保險代位求償權糾紛在60分鐘內圓滿化解。
2021年11月,劉某駕駛車輛追尾鄒某,經交警認定負全責。承保鄒某車輛的保險公司賠付1萬余元維修費后,依法向劉某行使代位求償權。但因劉某對代位求償制度存在誤解,加之經濟困難,賠償事宜拖延三年未決。今年,保險公司將劉某訴至法院。
承辦法官研判發現,該案事實清楚但雙方心結難解:劉某誤以為“保險公司索賠是二次收費”,保險公司則擔憂訴訟周期長。因此,庭審前,法官量身定制調解方案,一方面,法官向劉某詳細解釋代位求償制度,通過同類判例闡明“代位求償不等于二次收費”的法律實質,強調權利與義務的對等性,使其明白必須承擔相應的責任;另一方面,法官對雙方進行疏導協調,引導保險公司充分考慮劉某實際情況,提出“當庭履行可減免訴訟費,并酌情減免部分金額及利息”的靈活方案,實現互利共贏。在承辦法官的耐心調解下,雙方最終達成一致意見并當庭簽署調解協議,劉某當場支付1.2萬元,本案履行完畢,真正實現“案結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