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參保人員權益,確保廣大異地就醫人員及時了解并享受相關待遇,近日,市醫保局發布關于異地就醫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報銷的詳細指引。
根據規定,享受異地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報銷的主要人群包括兩類:一是已辦理異地安置、異地長期居住或駐外施工備案的參保職工,他們在備案地指定的普通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將參照我市普通門診共濟保障政策進行報銷;二是已辦理異地長期居住備案的參保居民,他們在備案地指定的普通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范圍內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將按照參保地的普通門診保障政策執行。
在報銷方式上,參保人員可選擇兩種途徑:一是直接在異地就醫時通過系統聯網進行即時結算;二是全額墊付醫療費用后,返回參保地進行零星報銷。選擇零星報銷的異地就醫人員需特別留意:必須攜帶全額自費的醫療費用票據進行申請。如果相關費用票據已通過聯網方式即時結算過,需先將票據帶回原就診醫療機構的收費窗口,撤銷原有的結算記錄,將票據恢復為全額自費狀態后,方可辦理零星報銷業務。
進行零星報銷時,參保人需攜帶以下材料:詳細的醫療費用票據(清單式)、異地安置(異地長期居住、駐外施工)證復印件、社保卡復印件、門診病歷記錄以及醫生開具的處方。
(記者 孫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