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記者從淮南市公安局了解到,日前該局出臺了《淮南市公安局獎勵公民舉報警用車輛和涉案車輛違規問題辦法》。
獎勵辦法規定,市民對以下違規問題的舉報,淮南市公安局專項治理辦公室核查屬實后,視情予以一定數額的物質獎勵:
(一)公安機關警車方面:使用的警車屬于走私的,被盜搶的,非法扣留、扣押的,借用外單位或私人的,應當報廢、拼(組)裝等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挪用、套用、使用偽造、變造的警車牌證的;轉借警車、牌證的;警車未依法進行登記或者牌證不全的;擅自噴涂警車外觀制式或者安裝警用標志燈具、警報器的;酒后或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暫扣期間駕駛警車的;非執行緊急公務駕駛警車超速行駛、不遵守交通信號標志、不服從交警管理、濫用警燈警報器的等。
(二)涉案車輛方面:違法扣留、扣押的;挪用、未按照規定妥善保管涉案車輛的;違反法定程序和要求處置涉案車輛的。
市民通過撥打舉報監督電話110、郵寄信件(通信地址:淮南市公安局警務督察支隊專項治理辦公室,郵政編碼:232001)及短信、網絡等方式或直接到淮南市公安局舉報,經公安機關查證屬實的,根據舉報人提供線索所核實的違規問題大小,分別給予100元至300元不等的獎勵,公安機關將嚴格為舉報人保密。
(記者 張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