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壽縣人民法院壽春法庭受理一起變更撫養關系糾紛案。在審理中,承辦法官了解到被告田某某因病一直在院治療,無法到庭參加訴訟,便決定前往醫院組織雙方進行調解,經法官細致耐心的調解,雙方終就子女撫養問題達成調解協議。
據了解,2013年4月,李某某與田某某因夫妻感情不和訴至法院要求離婚,案件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自愿離婚,婚生女田某由其父親田某某撫養,田某某不要求李某某支付子女撫養費的調解協議。但天有不測風云,2015年田某某在工作期間,發生因工傷事故致其全身癱瘓的不幸后果,后田某某轉至合肥醫院進行常年醫治。
今年9月份,李某某訴至法院要求變更婚生女田某的撫養關系,法官聽明李某某的陳述后,考慮到田某某無法出庭的身體狀況,便專程前往田某某治療的醫院進行調解。當天,在田某某的床前,經過法官入情入理的調解工作,原、被告最終達成了調解協議,田某某同意變更對其婚生女田某的撫養關系。(記者 付莉榮 通訊員 張薇 編輯 湯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