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上午,鳳臺縣人民法院毛集法庭依法公開宣判朱某福、朱某傳、朱某盼三人惡勢力集團犯罪案件,對三被告分別判處九年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經審理查明,2014年9月8日,劉某、張某掛靠的淮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與淮南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協議,承建毛集鎮11棟商品房的開發工程。2014年9月份至2016年3月份期間,被告人朱某福為達到承建上述項目的目的,伙同其弟朱某傳、其子朱某盼先后唆使他人到工地尋釁滋事,阻撓建筑工地正常施工,強拿硬要金額達178500元,致使劉某、張某承建的開發工程遭受損失,無法繼續施工,最終退出這11棟樓的承建,以朱某盼名義取得上述工程的承建權。
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朱某福無視國家法律和社會秩序,糾集被告人朱某傳、朱某盼等人,采取威脅等手段,為了達到搶占工程的目的,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嚴重破壞社會秩序,情節嚴重,均構成尋釁滋事罪,并形成以其為首的成員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屬于惡勢力犯罪集團。遂判處主犯被告人朱某福有期徒刑九年,并處罰金十萬元;判處被告人朱某傳、朱某盼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八萬元;被告人朱某傳違法所得60000元予以追繳上交國庫。(記者 付莉榮 通訊員 陳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