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人被罰款1000元和吊銷駕駛
八公山區一名貨車維修人員買了一輛報廢車夜間流動修車,被稽查布控系統多次報警,轄區交警實施布控,終于將報廢車輛和駕駛員查獲,該駕駛員受到吊銷駕駛證的嚴重處罰。
據了解,一輛車牌號為皖DP****的依維柯小型客車被列為稽查布控報廢車輛,該車近日多次在八公山區孔集路段出現。八公山大隊孔集中隊負責人通過分析出行軌跡,發現該車經常夜間出沒,于是帶隊蹲點守候。
某日晚10時,稽查布控系統報警,該車由北向南通過二通道哈莊卡口,由于當晚對講機信號出現問題,值班室與守候人員只能用手機聯系,錯過了堵截時間。11時,該車由南向北通過二通道山王鎮卡口,守候人員再次錯過最佳攔截機遇。負責人認為,該車多次在孔集附近出沒,肯定是附近車輛,于是對附近道路進行搜查,沒有搜尋到這輛報廢車。擴大搜尋圈后,于第二日凌晨在鳳臺縣轄區的一家汽車維修店發現該車。交警敲開店門后詢問門某,近日開這輛車的人是否是其本人,門某承認自己駕駛此車的事實。
交警對門某進行口頭傳喚,并將報廢車帶回。經系統查詢,該車當晚經過卡口時的照片顯示,車輛駕駛人確系門某,經門某指正后確定了證據。民警依法對車輛進行強制報廢,并對門某處以罰款1000元、吊銷駕駛證的處罰。(記者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