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縣男子金某與王某二人合謀,蹲守在銀行門前伺機作案,最后砸破受害人車窗盜得車內現金及其他物品。日前,壽縣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盜竊案,以被告人金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被告人王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對被告人金某、王某盜取的人民幣4900元予以追繳,返還被害人。
據了解,2018年7月20日,被告人金某、王某二人合謀竄至壽縣某鎮街道的中國郵政儲蓄銀行門前,盯上了被害人李某停放在此的轎車。經多時守候踩點,二人凌晨將車窗玻璃敲碎,將車內的4900元現金及四包中華牌香煙盜走。被損壞的玻璃和被盜的四包香煙經價格認證中心認定價值分別為173元、200元。另據了解,金某曾因犯罪入獄,現出獄僅四個月又因伙同他人盜竊被公安機關抓獲。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金某、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破壞性手段,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構成盜竊罪,且屬共同犯罪。被告人金某在刑罰執行完畢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屬累犯,應當從重處罰。鑒于二被告人歸案后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屬坦白,且當庭自愿認罪,依法可對二被告人從輕處罰,遂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在此,法官提醒:年關將至,廣大車主不要在車內放置貴重物品,停車鎖門時一定要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可疑人員并檢查車門是否鎖好,盡量避免人身及財產損失。(通訊員 李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