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熱線提醒:不要隨意改變房屋用途,避免承擔不必要的法律責任及影響鄰里關系
近年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人們居住條件的改善,申請將居民住宅改為商業用途的人越來越多?此苾扇涿赖慕灰妆澈,往往帶來的卻是擾民甚至是危害公共設施以及人身安全的嚴重后果。
近日,有市民撥打市長熱線12345,反映田家庵區銀鷺萬樹城某住戶將房屋出租給他人經營汗蒸館,該住宅屬于私自改作商用,不僅用電未申請增容,使用的是民用電,而且該汗蒸館無工商營業執照,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紤]到事情的嚴重性,市長熱線辦公室于第一時間轉辦有關部門。在田家庵區應急管理局的牽頭下,公安、消防、城管、市場局、供電局及朝陽街道七部門聯合對該汗蒸館進行了查封,還業主一個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
除了安全隱患問題,眼下不少小區內存在私辦輔導機構、經營小飯桌、棋牌室擾民等問題。前不久,高新區金域藍灣小區一業主來電反映,有人將房屋出租給他人開設小飯桌,該小飯桌不僅無證經營,且噪音擾民。市長熱線辦公室立即將情況反饋至高新區管委會,高新區社會事業局聯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成立檢查組對該小飯桌進行了現場核查,當場責令經營者立即摘除機構標識,不得影響鄰居生活。
據了解,依據最新《物權法》第七十七條規定:“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同意”。業主只要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即可認定該行為影響了其他業主的安寧生活并應承擔相應的責任。非業主的物業使用人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也應承擔與業主相同的法定義務。因此,市長熱線提醒廣大市民:不要隨意改變房屋用途,在出租房屋時需甄別承租人對房屋的使用用途,避免因承租人對房屋的用途不當而造成業主承擔不必要的法律責任及影響鄰里間的和睦關系。請廣大業主擦亮雙眼,辨明是非,依法行使自己的權利和義務。(記者 柏雪 通訊員 楊子瀅 編輯 湯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