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切實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減少人員聚集,阻斷疫情傳播,更好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按照黨中央、國務院及省委、省政府防控工作部署,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延遲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的通知》(皖政辦明電﹝2020﹞2號)要求,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就延遲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等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市區域內各類企業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涉及保障城鄉運行必需(供水、供氣、供電、通訊等行業)、疫情防控必需(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和銷售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需(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等行業)及其它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用人單位須依法保障員工合法權益。生產經營的企業須嚴格落實防控措施。
二、本市區域內各級各類學校(高校、中小學、中職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等)延期至2月17日之后開學。此前,學校不得組織學生返校,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線下集中教學活動和集體活動(包括培訓機構)。具體開學時間,將根據疫情防控情況,經科學評估后確定,并提前向社會公布。
三、對確因工作需要近期返回我市的人員,各級各有關部門及所在單位要加強檢疫查驗和健康防護,所在單位要及時報告相關信息;對來自或去過疫情重點地區的人員及其密切接觸者,各級各有關部門必須按照規定嚴格落實醫學觀察、隔離等措施,確保做到全覆蓋、不遺漏。
四、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落實工作責任,加強分類指導,督促企業和學校強化主體責任,采取有效防控和服務保障措施,確保社會平穩有序。企業復工前和學校開學前,要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強化檢疫查驗和健康防護,確保安全。
淮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