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人社局獲悉,為認真貫徹落實人社部辦公廳[2020]7號文件及省、市有關通知精神,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社保登記業務辦理,我市部分社保登記業務允許延期辦理。
據了解,在社保登記業務中,用人單位為職工辦理新增參保,尚不具備網上服務系統開通條件進行網上辦理的,可在疫情結束后3個月內申報辦理,最早可從2020年1月起補繳各項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辦理信息修改業務,除急需情況外,建議延期辦理,可在疫情結束后申報辦理;個體和靈活就業人員由于疫情影響,逾期辦理參保登記、繳費業務的,在疫情解除后三個月內補辦參保手續,最早可視同2020年1月辦理。逾期辦理繳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補辦手續應在疫情解除后3個月內完成。
同時,在社保關系轉移接續業務中,社保關系轉移可通過網上申請辦理。登錄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選擇“社保轉移申請轉入地開通地區查詢”服務,查看擬轉入地網上開通情況,經實名認證后,可網上申請辦理,并可查詢審核及轉移辦理進度。社保關系轉移業務選擇線下辦理的(含機關事業養老保險與企業養老保險制度間互轉),除距退休六個月以內的,建議延期辦理,可在疫情結束后申請辦理。(記者 魯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