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孫鴻)發熱為新冠肺炎主要癥狀之一,發熱人員有較大感染可能和疫情傳播風險。值此疫情防控關鍵時間,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擴大疫情摸排排查面,市醫保局日前聯合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采取實名銷售、登記備案、測量體溫等形式,全面強化“退燒藥”、“止咳藥”、“腹瀉藥”、“口罩”的銷售管理。
各零售藥店在銷售“退燒藥”“止咳藥”“腹瀉藥”時,實名登記購買人,并詳細記錄購買人的身份證號、在市內詳細住址、手機號、有無湖北(武漢)接觸史、所購藥品名稱等信息。對所有購買“退燒藥”、“止咳藥”、“腹瀉藥”的人員必須為其測量體溫,同時要區分本人是否是發熱人員、是否是為發熱人員代購藥品的人員、是否是備藥人員等情況,并做好備注。各縣區在收集“退燒藥”、“止咳藥”、“腹瀉藥”的銷售記錄后,進行全面排查,重點篩查體溫異常的購藥者,及時報轄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反饋到社區、村進行重點跟蹤。
另外,對藥店銷售“口罩”時可能出現的人員聚集風險,要求藥店采取措施做好防范,可選擇到社區設置的疫情管理監測點銷售或事先與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妥善安排銷售。2月5日起,全市從藥店購買“退燒藥”4752人次,購買“止咳藥”5461人次,各縣區對體溫超標的購藥者及時報告疫情防控指揮部進行逐一排查。全市銷售口罩93860只,現場無人員聚集、管理有序。2月9日起,將“腹瀉藥”也納入了統計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