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區(村)未發現病例的防控
1、縣區和街道鄉鎮干部要下沉到社區(村),定責定崗。在街道鄉鎮的領導下,社區(村)牽頭成立由社區(村)干部、片警、社區衛生人員和物業等人員組成的社區防控工作組,發揮社區(村)、網格員、樓棟長三道防線作用,鼓勵居民和志愿者參與,組成專兼職結合的工作隊伍,實施網格化、地毯式摸排湖北等疫情高發地區人員往來情況,對社區(村)、樓棟(自然村)、家庭進行全覆蓋,及時發現防控隱患線索,并向街道鄉鎮報告。
2、社區(村)要發布公告,要求從疫情高發地區返回人員向所在社區(村)電話登記,向公眾發布就診信息,每日發布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發布的防控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風險。
3、社區(村)要通過社區(村)宣傳欄、“一封信”、懸掛標語、微信公眾號、微信群、QQ群等多種形式將疾病防治核心信息傳達到每一戶家庭、每一個人;督促家庭在空氣質量允許的條件下開窗通風,每天不少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鐘,加強日常清潔和消毒,減少家庭聚會;督促個人做到戴口罩、不握手、勤洗手、少聚集、不信謠、不傳謠,咳嗽時掩口鼻。社區(村)不組織大型公眾聚集活動,督促公共場所進行清潔、消毒和通風,避免交叉感染。
4、對返(來)淮人員進行分類管控,入網、入格、入家庭。一要建立下傳機制,由街道鄉鎮政府將湖北相關地區返(來)淮人員名單下傳社區(村)。社區(村)收到本社區(村)到淮前14日內離開湖北地區或者有過湖北地區人員接觸史的到淮人員信息(或自查發現此類人員)后,要監督此類人員接受居家醫學觀察,不得外出,并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確保落實到人、登記在冊、社區管理、上門觀察。二要建立上傳機制,對出現發熱、氣促、干咳等癥狀者,社區(村)要及時報告街道鄉鎮政府,由街道鄉鎮政府報告縣區衛生健康部門,迅速安排就診。三要及時督促其他疫情高發地區來(返)淮人員主動自行居家隔離14天,確需外出必須佩戴口罩;一旦出現發熱,伴乏力、干咳等癥狀,督促其到就近醫療機構發熱門診排查。
5、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加大環境衛生整治力度,嚴格對社區(村)人群聚集的公共場所進行清潔、消毒和通風,改善環境衛生狀況,特別要加強對農貿市場的環境整治和非法販賣野生動物的監管,把環境衛生整治措施落實到每個社區(村)、每個單位、每個家庭。社區(村)組織開展以環境整治為主、藥物消殺為輔的病媒生物綜合防制,對居民小區、垃圾中轉站、建筑工地等重點場所進行衛生清理,處理垃圾污物;及時組織開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與消殺,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6、根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保證應急設施、設備、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物資儲備。
二、社區(村)出現病例或暴發疫情的防控
當社區(村)居民中,出現1例確診病例或者在一個家庭、一個工地、一棟樓同一單元發現2例及以上確診病例時,采取“內防擴散、外防輸出”的策略,在上述6項措施的基礎上,落實以下措施:
7、各級醫療衛生機構要加強與社區(村)的配合,規范開展流行病學調查,科學判定密切接觸者。全市各縣區要指定隔離點,對無條件進行居家隔離的密切接觸者開展集中醫學觀察。衛生健康部門要將有條件居家醫學觀察的密切接觸者信息通報至各街道鄉鎮,由街道鄉鎮第一時間通知至社區(村)。社區(村)要發動社區衛生人員對密切接觸者進行規范管理,落實密切接觸者居家醫學觀察措施。每日隨訪密切接觸者的健康狀況,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社區衛生人員一旦發現密切接觸者出現發熱、氣促、干咳等癥狀,立即報告本縣區衛生健康部門及時啟動排查、診斷、隔離治療等程序,并做好病人的隔離控制和轉送至定點醫院的各項準備。
8、社區(村)要協助做好病例家庭、樓棟單元、單位辦公室、會議室等疫點的消毒,并在疾控機構的指導下做好公共場所清潔消毒。居民出入社區(村)時要佩戴口罩,社區(村)要做到監督提醒。
三、社區(村)出現疫情傳播時的防控
當社區(村)居民中,14天內出現2例及以上感染來源不清楚的散發病例,或暴發疫情起數較多且規模較大,呈持續傳播態勢,采取“內防蔓延、外防輸出”的策略,在上述8項措施的基礎上,落實以下措施:
9、縣區政府報請市政府決定,可限制或停止社區(村)內集市等人群聚集的活動,必要時停工、停業、停課。社區(村)協助政府監督落實相關措施。
10、疫情暴發、流行時,縣級政府報請市政府決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區域部分或者全部為疫區;縣級政府可以在疫區內采取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緊急措施,并可以對出入疫區的人員、物資和交通工具實施衛生檢疫。疫區封鎖的解除,由原決定機關決定并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