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市人大代表、壽縣人大常委會委員時麗
“人大代表是一種職務,又是一種責任,一頭連著黨委、政府,一頭連著人民群眾。我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做好基層立法聯系點的聯絡員、人民群眾的宣傳員、黨委政府的監督員,爭做維護法治的模范。”近日,市人大代表、壽縣人大常委會委員時麗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
1992年,時麗大學畢業后分配到壽縣人大常委會工作至今。28年來,她積極參與地方性法規制定、人事代表選舉、相關法律法規執法檢查、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基層民主法治宣傳等工作,就像一顆螺絲釘,認真履職,不負重托。
當好聯絡員,為法治建設獻計出力
壽縣是國務院1986年公布的62座歷史文化名城之一。近年來,隨著城市建設和旅游業發展,古城保護、開發、利用等問題突出。因此,制定地方性條例,保護好古城,已成為壽縣干群的迫切愿望。
2016年初,壽縣12名市人大代表聯名向市十五屆人大五次會議提交了《關于建議出臺地方性法規,規范和加強壽州古城保護、管理、利用的議案》。大會主席團審議通過該議案,并列入市人大常委會年度立法計劃。壽縣縣委、縣人大、縣政府對此高度重視,組建條例初稿起草小組。作為縣人大法制委員會成員,她多次與縣文物局等單位負責同志溝通交流,詳細了解古城保護現狀;上網搜索省內外成熟的古城保護條例,深入研究其篇章布局和具體內容;利用休息時間,在古城內查看,研究文物古跡,了解群眾想法,掌握大量第一手資料,提出十余條建議,均被吸納。2017年10月24日,市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四十一次會議全票通過了《淮南市壽州古城保護條例(草案)》,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四十一次會議批準了《淮南市壽州古城保護條例》,同年實施。
作為一名省、市人大基層立法聯系點的聯絡員,她主動向省、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請教,認真對待每次立法(修正)草案征求修改意見工作,積極召集法制委員會成員、相關部門負責人、人大代表、律師座談討論。近三年來,她共為全國、省、市人大常委會《國歌法草案》《安徽司法鑒定管理條例草案》等34項立法(修正)草案征集上報修改意見200余條。同時,她多次參與省、市人大常委會在壽縣開展的法規調研等工作,先后就古城區內禁養犬類、劃定保護核心區、成立專門工作機構、設立專項保護資金等問題,提出了許多好的意見建議。
當好宣傳員,讓法治滋潤百姓心田
作為壽縣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法律工作者,時麗主動為常委會當好法律上的參謀和助手,把常委會工作謀劃部署與相關法律條文規定緊密結合,推動縣人大及其常委會在憲法和法律規定之下有力有效開展工作。
“讓國家的法律法規走進千家萬戶,是我們人大代表應盡的職責和義務。”時麗告訴記者,她見證了壽縣從“三五”普法到“七五”普法、法治漸入人心的進程。她連續多年參與“法制一條街”宣傳,深入鄉村、學校、企業、社區調研普法工作,積極宣傳法律法規。2017年1月,在縣人大常委會聽取縣政府《關于“七五”普法工作安排情況的報告》后提出:要挖掘壽縣法治文化,打造新的宣傳載體,通過喜聞樂見的法治宣傳教育形式,督促學法、守法和用法,讓法治成為社會信仰,促使群眾更有尊嚴的生活。要抓住重點對象進行普法,特別對于青少年,要將法治教育單列一門學科,進行定期測試,確保法治根深蒂固于幼小心靈,加快推進全面依法治國。
當好監督員,為法律實施保駕護航
“飲用水安全直接關系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要切實關心關注。”時麗說。
2015年,壽縣人大常委會對飲用水安全工作開展專題詢問。詢問前,她深入10多個鄉鎮,查看了近20個取水口;通過調研發現,該縣城鄉飲用水水源地和取水口的保護不容樂觀,隱患很大,網箱養殖、放養畜禽的比比皆是,這些行為是違反環保法和相關規定的。會上,她針對新環保法在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方面的條款,向環保部門負責人提出“我縣城鄉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和建設的現狀是怎樣的?對水源地取水口周邊環境應如何整治?對這些違法行為該如何處罰?”等問題。針對縣環保部門承諾的整改措施,她持續跟蹤監督整改效果。2016年,縣水務、衛生、環保等單位分別向常委會主任會議報告了飲用水安全專題詢問意見落實情況。近年來,她身體力行參與了《憲法》及《淮南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淮南市文明行為管理條例》《淮南市城鄉規劃條例》等法律法規貫徹實施情況的調研、視察、執法檢查等活動,有力推動了地方性法規的落地見效,真正履行了一名代表的職責。(記者 朱慶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