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大通區上窯鎮馬崗村村民史某喜來到上窯司法所,反映其表外甥劉某趁自己外出打工時將自家宅基地占去部分蓋上樓房。自己找劉某理論,但劉某不承認,只說自己與另一個堂舅換的地,不愿與史某喜解決糾紛。
上窯司法所接到申請后,進行了實地走訪,了解到10年前史某喜確實在這塊地種菜。經多方打聽,終于找到糾紛的另一個當事人劉某的堂舅史某廣,表示自己在劉某蓋房時確實同意讓他蓋房,如果史某喜要地自己可以給他。于是,調解員將雙方當事人召集到馬崗村“百姓說事室”進行調解,最終達成一致。經過丈量,劉某侵占史某喜約0.2畝宅基地,劉某同意補償史某喜5000元現金。此次宅基地糾紛終于圓滿解決,雙方對此次調解均表示滿意。
群眾有糾紛、鄰里有矛盾,去哪里評理?在大通區,“百姓評理說事點”不僅能夠說事拉理,還成為社情民意收集點、法律政策宣傳點、矛盾糾紛化解點。
為進一步創新基層社會治理,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探索人民調解工作新思路,今年以來,大通區司法局以“發動群眾、依靠群眾、為了群眾”為出發點,全面開展“百姓評理說事點”建設,全區58個村(社區)和5個鄉鎮(街道)已全部建立“百姓說事室”,實現“百姓評理說事點”全覆蓋,讓老百姓在家門口通過“嘮家常”的方式,解決“急難愁盼”的問題,實現“就地化解糾紛、矛盾不上交”的目標,有效打通了基層社會治理的組織“末梢”,激活了人民調解的新活力,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
高度重視,嚴密部署,將“百姓評理說事點”建設落到實處
區司法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全面推進“百姓評理說事點”建設規范、有序、良性發展。強化統籌推動,與“我為群眾辦實事”實踐活動同部署、同總結,召開推進會議,明確工作職責,第一時間成立了以村(社區)副書記為組長,司法所、綜治辦工作人員為副組長,人民調解員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將“百姓評理說事點”建設落到實處。
突出標準化建設。區司法局按照“百姓評理說事點”要求進行標準化建設,懸掛統一標識牌,統一上墻評理說事工作制度,結合大通區“普法微信群”開展百姓評理說事點宣傳工作。利用現有農家書屋,設立“法律圖書角”,擺放與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圖書供群眾閱讀學習。發放《大通區司法局致群眾的一封信》,便于居民遇到“事”隨時可以找到人去“說”,并及時收集梳理問題線索,解答法律咨詢,及時調處矛盾糾紛,有力有序推進“百姓評理說事點”標準化建設。
多方聯動,用心服務,妥善化解群眾的“煩心事”“鬧心事”
區司法局堅持多方聯動,依托村(社區)人民調解室、公共法律服務室,凸顯“百姓評理說事點”功能;聘任村干部、老黨員、鄉賢、德高望重人士為人民調解員,增強評理說事說服力;借助“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提升評理說事法律專業性;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朋友圈等新媒體與懸掛橫幅、設計宣傳展板等落地宣傳相結合,擴大評理說事點影響力;與派出所、鄉鎮(街道)綜治等部門加強協作,建立工作協同機制,強化協調聯動,形成工作合力。
用心服務,滿足群眾需求。區司法局堅持以法理止紛爭、提升群眾滿意度為目標,圍繞民生訴求、階段性矛盾糾紛特點、群眾法律需求,建立完善“百姓評理說事點”各項制度。各司法所干警每月定期進行矛盾糾紛排查走訪,與群眾面對面交流,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化解。定期組織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村(社區)法律顧問下沉到“百姓評理說事點”,普及法律常識、解答法律咨詢、化解疑難復雜糾紛,引導群眾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來解決遇到的“煩心事”“鬧心事”。
發揮人民調解職能作用,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今年以來,全區各司法所依托各村(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建立“百姓評理說事點”,搭建了收集矛盾糾紛信息、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糾紛、宣傳法律知識、傾聽群眾呼聲、打造為民辦實事的平臺,暢通了百姓的訴求渠道。同時,加大宣傳力度,制作宣傳海報50余份、宣傳手冊500余份,開展系列宣傳活動3次,發放各種宣傳資料及法治宣傳品300余份。全區“百姓評理說事點”共收集信息線索12條、解答法律咨詢200余人次、化解矛盾糾紛14件,做到了讓群眾“煩心事”“鬧心事”在“百姓說事點”得到妥善化解,為平安大通、法治大通建設貢獻了力量。(記者 朱慶磊 通訊員 孫曉丹 孫玲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