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大是在全黨全國各族人民邁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的關鍵時刻召開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會。這次大會對黨在新征程上舉什么旗、走什么路、以什么樣的精神狀態、朝著什么樣的目標繼續前進作出明確宣示,對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兩步走戰略安排進行宏觀展望,并科學謀劃了今后5年乃至更長時期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目標任務和大政方針。
作為政協工作者,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務必要把二十大精神的學習作為一項首要任務來抓細抓實,特別是深學細悟篤行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強調的協商民主是實現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貫徹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理念和要求,切實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圍繞全面發展協商民主,在實踐中我們必須理解和把握下面幾點:
一是完善協商民主體系。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一個有機整體,應統籌推進政黨協商、人大協商、政府協商、政協協商、人民團體協商、基層協商以及社會組織協商,突出工作重點,形成整體效能。進一步加強政黨協商,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健全相互監督特別是中國共產黨自覺接受監督,對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實施專項監督等機制。完善民主黨派中央直接向中共中央提出建議制度。加強政黨協商保障機制建設。積極開展人大協商,深入開展立法工作中的協商和人大代表在履職過程中的協商,鼓勵基層人大在履職過程中依法開展協商。扎實推進政府協商,探索制定并公布協商事項目錄,增強政府協商的廣泛性,完善政府協商機制。進一步完善政協協商,把協商民主貫穿履行職能全過程,把加強思想政治引領、廣泛凝聚共識作為履職工作中心環節,不斷提升政協協商水平。認真做好人民團體協商,完善人民團體參與各渠道協商的工作機制,健全人民團體直接聯系群眾工作機制,更好組織和代表所聯系群眾參與公共事務。大力推進基層協商,建立健全基層協商民主建設協調聯動機制,更好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的問題。探索開展社會組織協商,堅持黨的領導和政府依法管理,健全與相關社會組織聯系的工作機制和溝通渠道,引導社會組織有序開展協商,更好為社會和群眾服務。
二是推進協商民主制度機制建設。完善協商民主工作制度機制,根據不同協商渠道優勢特點分類形成制度,規范實施步驟和工作規則,明確協商什么、與誰協商、怎樣協商、協商成果如何運用等。按照科學合理、規范有序、簡便易行、民主集中要求,規范制定協商計劃、明確協商議題和內容、確定協商人員、開展協商活動、協商成果運用和反饋等機制。健全協商規則,設置互動環節,讓不同觀點充分表達和交流。
三是健全各種協商平臺。進一步建立健全提案、會議、座談、論證、聽證、公示、評估、咨詢、網絡等多種協商方式,結合實際搭建對話交流、懇談溝通的平臺。建立健全決策咨詢制度,完善重大決策前的民主聽證會、民主懇談會、民主評議等,拓寬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完善基于互聯網平臺構建公眾參與政策評估的方式,吸納社會公眾特別是利益相關方參與決策,吸收專家學者、智庫機構進行決策咨詢,完善基層組織聯系群眾制度,加強議事協商,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傳工作,保證人民依法管理自己的事務。
四是發揮人民政協專門協商機構作用。一要完善落實黨對人民政協工作全面領導的制度,堅持黨的領導、統一戰線、協商民主有機結合,堅持發揚民主和增進團結相互貫通,建言資政和凝聚共識雙向發力,加強專門協商機構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等功能建設,健全發揮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在政協有效履職的機制,拓展不同意見觀點交流交融的平臺和渠道,加大深度協商互動、意見充分表達、廣泛凝聚共識水平。二要完善人民政協民主監督機制,發揮協商式監督作用,推動黨中央決策部署落地見效。三要建立委員聯系界別群眾的制度機制,及時反映群眾意見和建議,深入宣傳黨和國家方針政策,協助黨和政府協調關系、理順情緒、化解矛盾。
人民政協要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政協工作的重要思想,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立足淮南地方實際,扎根基層實踐,認真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理念,著眼“1+6+X”的協商工作格局,健全全委會、資政會、議政性常委會、對口協商會、界別協商會等各種制度化協商平臺,牢記初心使命,把握好“話語權”,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三大職責,增強協商式民主監督的質效。進一步強化“書香政協”建設,打造“書香政協機關”,提升政協委員讀書活動、政協書院、界別活動場所、委員工作室、微建議平臺等履職陣地功能,推進人民政協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完善人民政協民主監督和委員聯系界別群眾制度機制,更好發揮專門協商機構作用,為實現各項目標任務建言資政,發揮人才薈萃、智力密集的作用,助力淮南市高質量發展,加快綠色生態轉型,建設國家級新型綜合能源基地,建設現代化美好淮南,努力為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貢獻智慧和力量。
(程晉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