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人代會選出的102名全國人大代表中有45人拉票賄選,523名省人大代表涉案,省人大常委會過半組成人員代表資格終止、無法召開會議履行職責,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成立遼寧省十二屆人大七次會議籌備組……發生在遼寧的拉票賄選案,違紀違法層級之高,“海拉”“海賄”面積之大,情節之嚴重,性質之惡劣,觸目驚心,給人警示,令人警醒。
我國的黨代會制度、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政治協商制度以及村(居)民自治制度等,都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黨紀國法森嚴,神圣不容侵犯。各級代表、委員要深刻認識到政治榮譽光環之上刻印著的責任與使命,依法履職、依紀履職、依規履職,不能被人情“關懷”、金錢禮品、承諾尋租的“糖衣炮彈”炸散了良知、摧毀了公心。衡陽破壞選舉案466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南充賄選案477人被嚴肅處理,這次遼寧拉票賄選案更是有相當數量的全國、省人大代表被確定代表資格無效或辭去代表職務。現實就擺在眼前,一旦有人抱有僥幸心理投機鉆營,膽敢以身試紀試法,等待他的必將是黨紀國法的嚴懲,毫不姑息。
不禁想起中紀委三次全會上,習近平總書記針對衡陽破壞選舉案發出的“六問”——“這里面的共產黨員到哪兒去了?”“市委和市政府到哪兒去了?”“當地人大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到哪兒去了?”“當地的紀委到哪兒去了?”“這些人的黨紀國法觀念到哪兒去了?”“這些人的良知到哪兒去了?”言猶在耳,振聾發聵。各級黨組織和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組織部門以及廣大黨員干部等要以遼寧拉票賄選案為鏡,仔細照一照自己的行為,看一看各自的主體責任、第一責任人責任、監督責任或直接責任有沒有認識到位、履行到位;照一照自己的靈魂,看一看理想信念有沒有滑坡,紀律規矩意識有沒有動搖,是不是有忘了“初心”的苗頭性表現,自警自醒,及時糾正。
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就遼寧拉票賄選案指出,遼寧在選舉全國人大代表過程中,“選舉組織機構和相關責任人不執行黨中央的決策部署,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對破壞選舉的行為熟視無睹……一些人大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知法犯法,為代表候選人拉票穿針引線”。可見,需要自警自省的,還有選舉組織機構和參與選舉的工作人員。相較于代表,選舉組織機構和工作人員雖然沒有投票權,但其手中掌握著豐富全面準確的代表和選舉信息,對一些別有用心者來說,這是他們完成權錢交易、利益輸送的重要資源。衡陽破壞選舉案中,就有68名人代會工作人員因收受錢物、充當“中介”受到處理。因此,選舉組織機構和工作人員要強化組織意識、紀律意識和保密意識,不該說的堅決不說,不該做的堅決不做,不該拿的堅決不拿,用金剛不壞之身讓別有用心者灰心、死心。
換屆之年,各級人事變動頻繁。我們要從衡陽、南充“兩案”,特別是遼寧拉票賄選中積極吸取教訓,把黨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和全面從嚴治黨、從嚴治吏的部署要求貫徹到換屆全過程、各環節,嚴格程序、防微杜漸,嚴明紀律、筑牢防線,嚴密監督、凈化風氣,確保換屆風清氣正、風平浪靜。
(淮組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