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市司法局與市中級人民法院堅持“優勢互補、資源共享”的思路,加強溝通合作及工作對接,著力構建良性、科學的“法律職業共同體”,為全市法治建設奠定堅實的人才和組織基礎。
學術互研。市司法局與市中院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就法律職業共同體建設、法律援助、社區矯正、訴訟服務優化等問題進行研判交流;聯合舉辦“房地產開發與交易”、“新行政訴訟法理論與實務”等法律講座,促進律師和法官學術交流、溝通。
業務互鑒。市司法局邀請法官為人民調解員講授法律知識和調解技能,組織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法律援助人員赴法院觀摩庭審、學習檔案管理;市中院組織法院新錄用公務員赴律師事務所學習體驗,加強了解、相互借鑒。
訴調互動。全市8家法院均設立訴調對接中心,安排人民調解員現場辦公,盡力通過調解解決糾紛,節約訴訟資源。加強專業化審判與專業性調解對接,在交通事故、醫療糾紛、物業糾紛等專業案件中,積極借助專業性調解組織作用,征詢意見、共同調處,促進糾紛多元化解。
權利互尊。全市各法院均設立律師談話室或接待室,保障律師與法官、當事人正常溝通;取消對律師的安檢,開辟律師通道;規范訴訟程序,為律師閱卷、舉證、質證、辯護提供充分方便。同時,引導律師發揮“離當事人最近”的優勢,積極為服判息訴、涉訴信訪化解進行宣傳解疑和支持配合。
(通訊員 朱永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