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鄭先生向淮河早報、淮南網熱線反映,其所在的小區正在進行供電移交,但辦理時要收取600元的預付款。
鄭先生介紹,他家住在龍泉街道龍眼村,12月初,小區物業就張貼了關于辦理供電移交的通知,還要收取600元錢,因不清楚為何要收取這筆費用。鄭先生就到小區物業咨詢后得知,收取的600元當中,有50元是供電公司收的預付電費,剩余的550元是小區物業收取的電費和物業費。鄭先生介紹,他每次都按時到小區物業辦交電費和物業費,從來沒有拖欠過。鄭先生質疑,收取這筆錢是否應該?標準和依據是什么?
淮河早報、淮南網記者在龍眼村看到小區物業張貼的《關于配合做好居民供電移交相關工作告知書》。告知書其中介紹,“根據國家‘三供一業’相關規定,現將供電業務移交供電公司,為保障移交期間居民正常用電,在移交過程中,由洞泉物業管理處各小區物業辦收集業主相關信息資料,請業主積極配合,并攜帶相關資料和費用到指定地點辦理。”淮河早報、淮南網記者看到,在提供的材料中,包括“預付電費等相關費用約600元”,辦理時間為12月5日至12月13日,逾期未辦理的,需要自行到供電公司申辦。
淮河早報、淮南網記者和鄭先生一同來到龍眼村物業辦。淮南東華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洞泉物業管理處辦公室一位負責人介紹,小區使用的是轉供電,以往都是居民先使用后繳費,公司墊錢使用。由于現在進行供電移交,擔心移交后,一些居民移交前使用的費用拖欠不繳納,所以采取了收取預付款的方式,其中物業收取的550元包括電費和物業費,而此次供電移交,電表錢、安裝之類的費用都不要業主花錢。該負責人介紹,這筆錢也是綜合了小區以往使用的費用高的業主和費用低的業主,折中定了這個錢數,收取時會先開具收據,并以實際費用為準,多退少補,并開具正規發票。
該負責人表示,收取這個錢只是企業的一種管理手段,也是相關規定所允許的,另外,物業貼的通知上也說明了,業主也可以自己到供電公司申辦供電移交手續,屆時把之前的費用結清就可以了。
(記者 張明星 編輯 湯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