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調查研究存在“走馬觀花、流于形式,蓋棺定論、極力佐證,發號施令、坐享其成”的現象,這嚴重影響了黨委的決策,工作的推進。我們開展調查研究,其目的是分析問題、了解客觀實際,使工作得到進步。調查研究涉及兩個最重要的支點,一個叫分析,一個叫綜合,它們仿佛橋的兩端,做得越是牢固越是堅實,就越能承載工作的重負,實現工作的目的。
如何進行深入地分析和綜合,毛澤東曾在《切實執行十大政策》一文中,站在馬列主義方法論的高度,從批評與自我批評的視角,深刻論述了何謂分析與綜合,他說:“馬列主義的方法,基本的是分析的方法,要講老實話,才能糾正錯誤,求得進步。如果自以為是,對整個工作不加分析,只講成績,怕講缺點、錯誤,就無法使工作進步。工作是一個整體,如加以分析,指出其成績和缺點,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這是分析的方法。對工作還要做結論,即是說要綜合。不作分析就無法綜合,綜合是分析的結果,分析是綜合的手段,對事物要有解剖,才能總結。有些犯主觀主義的同志,就不懂得分析的方法”。
可見,分析是解剖、是抽象,綜合即結論、即整體。馬克思告訴我們:“具體之所以具體,因為它是許多規定性的綜合,因而是多樣性的統一”,也就是說,只有經過細部的具體分析,然后再進行全面綜合,所得出的結論才會清晰而具體,充滿實在內容。張聞天對這一過程有過精當的概括,他說:“在調查研究一個事物時,首先把這個事物分解為各個方面、各個部分,把這些方面、這些部分加以分析與綜合,得出各個方面、各個部分的規定性,然后加以全面地綜合——這就是認識這個事物的整個思想運動的過程,這就是從模糊的、籠統的具體印象到抽象,再從抽象到明確的、充滿豐富內容的具體概念之認識過程。所以,分析與綜合的方法,在調查研究中是不能分割的,它們是對立的,但又是統一的,它們是一個對立的統一。綜合而沒有分析做基礎,綜合是空洞的,表面的;分析而無綜合統一起來,分析是死板的,虛假的”,這是對毛澤東調查研究思想的系統發揮,對于我們頗有教益,是開展大調研過程中的思維方法論。(岳文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