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廖凌云 通訊員 陸彬)劉某和朋友王某合伙開公司,劉某想退出,王某也同意。可是大半年過去了,王某像“消失”了一樣,找不到朋友的劉某只得到法院起訴。經過法官的認真梳理,發現王某離開淮南并非故意躲避。日前,該案件順利審結。
幾年前,劉某和朋友王某合伙開了一家裝潢公司,后因為經營不善,劉某便想退出公司經營,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變更為王某,王某也同意了,還給了劉某10萬元作為補償。但是,從2018年就答應變更法人的王某,直到2019年既不接劉某的電話,也不聯系劉某去相關部門變更手續。劉某擔心如果公司出現什么法律糾紛,會影響自己的征信,于是今年4月,劉某便來田家庵區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變更公司法人。
案件受理后,法官仔細查閱了材料,對王某遲遲不去變更法人的行為感到非常迷惑,便分別找劉某和王某進行溝通了解。原來,見裝潢公司生意一日不如一日后,王某也萌生了轉行的想法。從2018年開始,便去重慶學習奶茶技術,想加盟一家奶茶店,把變更公司法人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凈。而這邊一直聯系不上他的劉某卻誤以為是王某故意在躲著自己,不去變更。
在法官向雙方把事情的經過解釋清楚后,在開庭當日,劉某提交了撤訴申請,兩個人也前往相關部門辦理了法人變更手續,案件圓滿審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