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區洛河鎮司法所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加強糾紛排查化解、隊伍建設和聯動協動,推動人民調解工作提質增效,促進基層社會和諧穩定。
加強糾紛排查化解。洛河鎮司法所建立常態化排查機制,做到重點關注、重點防范、重點調處,聚焦婚姻家庭、鄰里關系、土地糾紛等多發領域,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全面排查,對排查出的糾紛隱患,按照類別、難易等進行梳理建檔,明確責任人和化解期限。
加強隊伍建設。針對農村地區調解員年齡偏大、法律知識不足等短板,鎮司法所把提升調解隊伍專業能力作為重點,定期組織開展調解員業務培訓,邀請法律顧問開展授課,從專業角度出發,詳細解讀各類常見糾紛背后的法律條文和處理原則。開辦“五老”小課堂,組織各村老黨員老干部等群體,分享多年參與調解工作的經驗與技巧,如何運用鄉土智慧和群眾易于接受的方式化解鄰里糾紛。“五老”人員扎根鄉土,調解方式更貼近群眾情感;律師精通法律,為調解工作提供專業支撐,二者結合,讓年輕調解員更好應對復雜多樣的基層矛盾糾紛,提升調解成功率。
加強聯動協動。針對農村地區矛盾糾紛類型復雜、調解力量分散等問題,洛河鎮司法所打破傳統調解模式,構建“1+2+N”調解體系。以洛河鎮人民調解委員會為核心,統籌村級調委會及“五老說事”調解團兩類主體,吸納法律顧問、法律明白人、網格員等“N”方社會力量參與,積極協調公安、法院、信訪等部門開展聯合調解,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工作聯動的糾紛化解機制。對于重大疑難糾紛,及時啟動聯合調解程序,整合各方資源,形成工作合力。2024年以來,洛河司法所累計參與排查矛盾糾紛200余次,妥善化解矛盾糾紛31起。
(記者 朱慶磊 通訊員 汪 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