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寧宗趙擴,是宋朝的第十三位皇帝、南宋第四位皇帝,對“紹興和議”稱臣、“隆興和議”中宋金“叔侄之國”的關系心存不滿。嘉泰三年(1203年)冬,南宋與金之間的界河淮河出現異常情況。淮北的流民偷偷越過淮河,向安豐軍請求“歸附”。南宋知安豐軍厲仲方迅速上報此事,引起朝廷高層關注,最終厲仲方卻以“開隙生事”之名被調離。葉適在《厲領衛墓志銘》中對厲仲方言安豐邊事作如下闡釋:“嘉泰中,邊事將動,諜妄言‘虜衰有證,宜即取’。君在安豐,嘗奏‘淮北饑民扣關求救接’,初無意也,柄臣遽從夜半下其議。議者因共指君為開隙生事,語聞四方,雖其故友朋及為士者亦交尤之。虜既卒叛盟,而君竟坐貶死。嗚呼!可哀也已!”這段話包含四個層次。
第一個層次,軍情諜報顯示金國衰敗。據《御批歷代通鑒輯覽》卷八十九記載,金國“自明昌末”,北部哈達錦(舊作“合底沂”)與桑節袞(舊作“山只袞”)憑借勢力侵擾邊境,又有光嘉喇(舊作“廣吉刺”)尤為桀驁不馴,屢屢脅迫諸部入塞騷擾。加之卓木布(舊作“阻 ”)所部叛亂,致使金國不得不連年用兵,“饋餉空泛”。諜報稱“虜衰有證”屬實,但認為“宜即取”,事后被證實為誤判。
第二個層次,厲仲方“嘗奏”的內容存在不同表述,有的稱“淮北流民有愿過淮者”,有的稱“淮北流民愿歸附”,還有的稱“淮北饑民扣關求救接”。厲仲方是在嘉泰二年(1202年)三月陳煥被罷知安豐軍后接任的,他上奏時間為嘉泰三年冬。據李心傳《建炎雜記乙集》卷十八《邊防》記載:“嘉泰元年秋八月二日己卯,殿前都指揮使吳曦為興州都統制,窺陜之意自此起矣。三年冬,知安豐軍厲仲方言淮北流民有愿過淮者,帥臣以聞……”流民歸附與饑民求救意義不同,淮北曾是北宋領土,后被金國占據,前者涉及政局,后者關乎道義與仁愛。
第三個層次,“夜半”議政導致厲仲方被罷知安豐軍之職。厲仲方,初名仲詳,后更名仲方,字約甫。紹興元年考中武舉,歷任侍衛步軍司計議官、武學諭、閣門舍人,還出任過赴金國賀生辰使副使。嘉泰年間,出任知安豐軍,“勸安豐種桑數十萬株,墾田數千頃”。此次淮北民眾的情況與朝廷“議和”的基調沖突。接到厲仲方的奏折后,皇帝與權臣連夜商議,將厲仲方調回臨安(今浙江杭州)以平息事態。
第四個層次,厲仲方“竟坐貶死”。嘉泰三年冬,厲仲方被調回臨安,“復還閣門”。開禧元年(1205年),“出知和州”,“置歷陽軍,實其眾。后人用君所造九牛弩,射殺虜驍將于城下,又用戰車敗于清水鎮”。歷陽即當年的和州(今安徽和縣)。開禧二年(1206年)十一月,和州被圍,“賴其能”未被攻破。吏部侍郎葉適向朝廷建議,“使代李爽戍合肥”。后又“俄召授左領衛中郎將”。金軍南侵,“朝廷憂在江北,令君建康防守”,“虜屯定山十余萬”,厲仲方招募石斌賢、夏侯成等人,“破走之”。嘉定元年(1208年),南宋再次與金“議和”。此后,“復遷領衛。用御史疏罷,主仙都觀。又用中司疏,降秩徙邵州”。
這次宋金之戰,史稱“開禧北伐”,以南宋新一輪“戰和之爭”中主戰派權臣韓侂胄被殺而告終。知安豐軍厲仲方所說“淮北流民咸愿歸附”,只是其中一個引發爭議的話題。嘉泰四年(1204年)正月,知紹興府兼浙東安撫使的辛棄疾應召,談論鹽法,并表示“敵國必亂必亡,愿屬元老大臣預為應變計”(鄧廣銘《辛稼軒年譜》)。權臣韓侂胄大喜,鄭挺、鄧友龍等也附和,韓侂胄伐金之意更加強烈。四月,宋寧宗采納韓侂胄的建議,尊崇岳飛,貶斥秦檜,追封岳飛為鄂王。不久,宋寧宗改元開禧,取宋太祖“開寶”年號和宋真宗“天禧”年號的頭尾兩字,以彰顯南宋恢復山河的志向。
開禧元年(1205年)七月,韓侂胄“出任高于丞相的平章軍國事”(白壽彝《中國通史》),積極部署攻金。據《欽定續通志》卷六百十七《奸臣傳·宋四·韓侂胄》記載:“開禧改元,進士毛自知廷對言:‘當乘機以定中原。’侂胄大悅,詔中外諸將,密為行軍計。”開禧二年(1206年)四月二十六日,東路宋軍不宣而戰。據《御批歷代通鑒輯覽》卷九十《宋·寧宗皇帝》記載,開禧二年五月,“韓侂胄聞已得泗州及新息、褒信、潁上、虹縣,乃議降詔伐金”。接著,南宋山東京東招撫使郭倪派兵攻打宿州(今安徽宿州),都統制李爽率部進攻壽州(今安徽鳳臺)、江陵府(今湖北荊州),副都統制皇甫斌攻打唐州(今河南唐河)、江州(今江西九江),都統制王大節攻打蔡州(今河南汝南),由于金軍早有防備,除鎮江副都統制畢再遇連戰告捷外,其余大多失敗。四川宣撫副使吳曦叛宋降金,割讓關外四郡。
十月,金國負責河南主戰場戰事的仆散揆(一作“布薩揆”)分兵九道南下,在淮西地區進攻尤為猛烈:十一月,攻破安豐軍;十二月,“淮西縣鎮皆沒于金”。南宋兩淮宣撫使邱崈被迫遣使與金軍議和,金副相(平章政事)兼左副元帥仆散揆“因許還其淮北流移人及今年歲幣”,暫時答應“自和州退屯下蔡”。這些“淮北流移人”被遣返金國后的結局可想而知。后因金國要求懲治挑起事端的韓侂胄未得到滿足,雙方陷入拉鋸戰。
開禧三年(1207年)局勢充滿變數。二月,南宋吳曦之叛被平定,金仆散揆在下蔡(今安徽鳳臺)病故,戰事看似正朝著有利于南宋的方向發展。然而十一月,韓侂胄被刺殺身亡,南宋“主和派”再度占據上風。嘉定元年(1208年)三月,宋與金訂立比“隆興和議”更為屈辱的“嘉定和議”,提高賠償金額,將宋金叔侄關系改為伯侄關系。
嘉定五年(1212年)九月二十五日,厲仲方卒于被貶之地邵州(今湖南邵陽),年僅五十四歲。他被貶至死,與其任知安豐軍不足兩年的經歷及相關邊事密切相關。
(孫友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