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重拳整治電動三、四輪車
為城市交通系上“安全帶”
(記者 蘇國義)自8月12日起,我市針對電動三輪車、四輪車啟動了專項治理行動。相關通知一經發布,便得到了廣大市民的熱烈響應,大家普遍期待此次專項治理能夠有效改善我市的道路交通安全狀況。
《關于開展全市電動三輪車、四輪車專項整治行動的通告》指出,為進一步規范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涉電動三輪車、四輪車道路交通事故,營造安全暢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公安、市場、交通、城管等部門于8月12日至12月31日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電動三輪車、四輪車專項整治行動。
此次整治范圍為全市上道路行駛的電動三輪車、四輪車,即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以電力裝置驅動的、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上道路行駛條件的三輪、四輪車(包含城市觀光車、老年代步車、低速代步車等)和雖列入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的、以電力裝置驅動的、符合上道路行駛條件但車輛未上牌或駕駛人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電動三輪車、四輪車。
其中,非法銷售、交通違法、占道經營、非法營運被列入重點整治對象。通告明確提出,凡在我市違規生產、銷售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未經強制性產品認證(3C認證),車輛性能不符合《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7),使用電力裝置驅動用于載客或載貨的電動三輪車、四輪車的,由市場監督管理、工信部門依法查處。
公安交管、城市管理以及交通運輸部門將聯手對電動三輪車、四輪車實施嚴格監管,針對無牌無證行駛、非法改裝、違規載人、闖紅燈、逆行、不規范車道行駛、亂停亂放、未佩戴安全頭盔等交通違法行為以及違規占道經營、非法載客營運等違規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通告還呼吁廣大市民理解、支持和配合專項整治行動,共同營造安全、暢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整治過程中,若有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公安機關將依法依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