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老愛幼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今年重陽節前后我國將開展以“關愛老人,構建和諧”為主題的“敬老月”活動。近日,在田家庵區法律援助中心的努力下,大家看到了可喜而又令人欣慰的一幕,在四個子女的攙扶下,一名老人向家中走去,她的臉上露出了久違的笑容。
原來,這位老人叫張蘭芝(化名),今年89歲,家住田家庵區三和鄉。她體弱多病,無生活來源,老伴早年去世,現有三個女兒和一個兒子。本以為兒孫滿堂可以安享晚年,可誰曾想四子女以各種矛盾糾紛為由,拒不贍養老人。老太太無家可歸,在好心人的幫助下,暫居在三和鄉的一所教堂中。
后來,老太太通過各種途徑找到了田家庵區法律援助中心。中心工作人員接待并詳細了解了具體情況后,及時把老太太的現狀向區司法部門匯報。該部門負責人當即批示對此案給予法律援助,并指派工作人員具體承辦。接案后,工作人員決定以區法律援助中心的名義,首先找原告的四個子女進行調解。可工作人員辛苦奔波了一個多星期后,最終還是沒能調解成功。
在獲得原告張蘭芝老人的授權委托后,中心工作人員代理原告向謝家集區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四被告每月支付贍養費300元,并承擔訴訟費用。法院立案后決定召集四被告到三和鄉進行調解。中心工作人員陪同法官,兩次到三和鄉原告住地進行調解。在調解過程中,法官與中心工作人員對四被告曉之以法,動之以情,使四被告認識到贍養老人不僅僅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我國憲法規定公民應盡的義務,公民的合法權益是受我國法律保護的。
最終,四被告都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均表示愿意贍養老人,愿意接老人回家。
(記者 李舒韻 通訊員 蘇傳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