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城市綜合管理力度也日益加強,公眾對城市管理意識也極大提升,對城市環境質量的要求也越來越高。但由于多年重建設、輕管理的格局和傳統,使得當前很多城市綜合執法監管能力仍相對薄弱。在客觀上形成了一對矛盾,執法能力趕不上發展進程,不適應城市管理需求,不利于維護人民群眾的生活環境的現象。
分析這些問題的根源,筆者認為,一方面是因為經濟社會發展迅速,環境欠賬有待償還,而環境監管能力仍不太強;另一方面,為應對發展放緩和通脹危機的沖擊,各地采取了大量的經濟刺激措施,大建、大發展舉措的項目,無形中也給城市環境監管增加了一定的任務。
誠然,身處發展速度較快的泛長三角地區,淮南市也曾經暴露出城市管理監管跟不上經濟發展步伐的問題,也出現過各種各樣的問題。可喜的是,近年來,有關部門主動積極加強城市環境執法能力建設,不斷創新監管模式,城管志愿者隊伍從無到有、不斷壯大,發揮了一定的作用,做到了“污染源出現在哪里,監管的觸角就延伸到哪里”,穩步推進了市容市貌改善工作。
為進一步完善城市管理工作,鞏固現有成果,一方面,作為城市的管理者必須審時度勢,因勢利導,適時、因地制宜地促使執法監管能力趕上經濟發展進程的問題,再也不能無限期地拖下去了。各地要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主要環境問題,有的放矢地加強執法能力建設、創新監管模式,真正對城市綜合環境質量負起責任來。另一方面,作為城市的一員,市民也要為城市生態居住環境、市容市貌的改善盡到自己的責任,除了自覺維護城市形象之外,還應積極投身城市管理自愿者活動,努力為美好淮南、美好家鄉的建設獻計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