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業免稅政策“擴面”
淮南近2萬納稅人享紅利
淮南現行的對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的一般納稅人免稅政策,是從去年8月開始施行的。短短一年多時間,又有好消息從國稅部門傳出——為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的稅收支持力度,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關于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和營業稅有關問題的公告》,決定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至3萬元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政策范圍涵蓋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
10月22日,記者從市國稅局了解到,國稅部門正采取多項措施,確保小微企業納稅人及時、充分享受營業稅優惠政策。不過,需要注意的是,“該項免稅優惠政策所指的月銷售額不是按照年度總收入除以12個月進行平均,只有某個具體月份小于等于3萬元,才可以享受免稅優惠,且首先必須是小微企業。”市國稅局貨物和勞務稅科負責人李詠梅特別提醒到。
公告同時規定,以1個季度為納稅期限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的,免征增值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兼營營業稅應稅項目的,應當分別核算增值稅應稅項目的銷售額和營業稅應稅項目的營業額,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免征增值稅。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當期因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含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已經繳納的稅款,在專用發票全部聯次追回或者按規定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后,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退還。
記者還了解到,這是繼2011年增值稅起征點調整以及2013年8月1日“月銷售額不超過2萬元暫免征收增值稅”政策實施后,國家第三次出臺對小微企業發展的增值稅優惠政策。2013年8月1日至今,我市享受以上政策的企業或非企業性單位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共有1.72萬戶,占總納稅人的61%,主要分布在零售、批發、商務服務和農業等行業,減稅總額達3320萬元,其中,1.45萬個體工商戶減稅超過3200萬元,2682戶小規模納稅人減稅近120萬元。
據市國稅局測算,此次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暫免征收增值稅起征點再次調高后,我市有近2萬戶月銷售額在2萬元至3萬元的企業或個體工商戶享受到該政策,占我市企業性和非企業性小規模納稅人的82%,每年將為納稅人減稅近5000萬元。
(記者 廖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