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臺縣一20歲小伙朱某年少時走上盜竊之路,鋃鐺入獄,然而,出獄后他依然不思悔改,僅半年時間就作案18起,涉案金額巨大。4月6日,鳳臺縣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朱某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
經調查,朱某雖年紀不大,卻結交了一些社會人士,2014年12月29日,年僅18歲的朱某就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直至2015年6月9日才刑滿釋放。出獄后的朱某沒有正當職業,整天游手好閑,工資自然不夠花銷,此時的他沒有吸取教訓,選擇了重操舊業,用入戶盜竊的方式來獲取金錢。他趁夜深人靜的時候,采取攀爬防盜窗、排水管等方式,潛入小區住戶家中竊取現金、香煙、手機、電腦、首飾、銀行卡等財物,并且成功變現。截至2016年11月,朱某在鳳臺縣區域內入戶盜竊共計18次,涉案金額8萬余元。
被告人朱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入戶盜竊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另因其曾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在刑罰執行完畢后五年內再犯盜竊罪,系累犯,依法予以從重處罰,故法院做出如上判決。
法官表示,據朱某交代,他作案時均選擇那些沒有防盜窗或者防盜窗沒關嚴的住戶,因此提醒市民,現正值春夏交替之際,夜晚休息時最好將窗戶關閉,樓層較低的市民最好安裝防盜窗,提高防盜意識。
(記者 付莉榮 通訊員 陳雪 閆筱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