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鐵路民警及時攔下,女子恍然大悟
近日,一名女子攜帶大量乙醇消毒液乘坐火車,在淮南東站被鐵路民警及時查出,避免了安全事故的發生。
5月11日上午9時30分許,G7669次列車將要到站,淮南東站派出所民警警惕地巡視一切可疑的現象。一名女子在進站時,民警看到對方所攜帶的東西較為沉重,便上前要求對其進行檢查。民警打開行李箱嚇了一跳,該女子的行李中攜帶了大量75%的(乙醇)消毒液。經過檢查,她攜帶了10瓶(乙醇)消毒液,共計1000毫升。
“你知道這是火車上嚴禁攜帶的危險品嗎?”民警嚴肅地說道。該女子告訴民警,她攜帶這么多乙醇消毒液,是前往南京準備為別人做美容文眉手術用的,由于時間較緊,怕耽誤事,便在淮南購入。“這不是日常用的消毒液嗎?為什么說是危險品呢?”女子疑惑地反問。
鐵路民警介紹說,乙醇屬于化學品,已列入鐵路《禁止攜帶物品目錄》,此外,平時生產或醫療活動中常用的氧氣、氟利昂、鹽酸、高錳酸鉀等也屬于鐵路禁止攜帶的范疇。攜帶這些東西上車,會對列車的安全運行造成極大的危害,這些物品均屬于易燃易爆物品,一旦發生火災后果不堪設想。經過民警詳細講解,女子恍然大悟,她果斷放棄這些消毒液,并保證以后絕對不會再隨身攜帶酒精等易燃物品乘車。由于該女子已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鑒于其行為沒有造成現實危害性,民警同意其繼續乘車。
鐵路警方溫馨提示:根據2016年新修訂的《鐵路進站乘車禁止和攜帶物品目錄》規定,在保證旅客安全乘車的條件下,可以限量攜帶乘車的物品有:不超過20毫升的指甲油、去光劑、染發劑;不超過100毫升的酒精;不超過120毫升的冷燙精、摩絲、發膠、殺蟲劑、空氣清新劑等自噴壓力容器;安全火柴限帶2小盒,普通打火機只能帶2個。
圖:民警檢查出的(乙醇)消毒液
(通訊員 徐忠梅 記者 冉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