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懼怕得罪平日在村里逞強斗狠的朋友姜某,胡某答應了幫忙偷盜電纜,結果沒想到這一幫忙竟讓自己逃跑了16年。6月20日,鳳臺縣人民法院審結了這起盜竊案,胡某被判有期徒刑7個月,罰金4000元。
2001年7月16日晚8時許,胡某和表哥劉某一起去岳父家的農田準備幫忙種玉米,路上遇到了姜某和袁某(已判刑)。寒暄幾句后,姜某提議讓胡某和他們一起去偷些電纜賣錢,見胡某面露難色,姜某安撫說只讓他幫忙搬搬東西,怯懦的胡某怕得罪姜某不敢推脫,隨口應了下來。
凌晨時分,胡某和表哥一起開著三輪車到了姜某指定的地點,此時姜某幾人正蹬著腳蹬,手里拿著鋼鋸在割電纜線。胡某和表哥坐在車上等著,沒過多久,他們把割下來的200對電纜線共360米切割分成了幾捆,其中約180米被搬上了三輪車,其余的180米被留在了犯罪現場。
姜某讓胡某將車開回自己家,隨后卻被胡某大伯碰見,訓斥了一頓。擔驚受怕的胡某又將電纜線送到了姜某家,藏到了院子里的柴火堆里。之后,附近斷了通訊的居民向鄉鎮的電信部門反映,電信部門在查明原因后報了案,胡某為此出逃。就這樣,過了16年東躲西藏的日子,胡某于去年年初投案自首。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共財物,價值12837元,因意志以外原因180米電纜線未能運走,系犯罪未遂,依法可從輕處罰,遂做出上述判決。
(記者 付莉榮 通訊員 嚴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