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鳳臺縣一男子企圖用“聲東擊西”掩護偷盜行為,被發現后竟暴力拒捕。7月27日,鳳臺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這起搶劫案件,被告人葉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五個月,并處罰金三千元。
今年2月10日上午,市民顏某興致勃勃地帶著孩子逛集市,突然一個男子撲倒在她的腿上,渾身抽搐。顏某右手牽著孩子,左手拉扯該男子,慌亂之中發現另一個人在拽她左手戴的金鐲子,顏某發現事情不對,立刻大聲尖叫起來:“搶劫了!”
此時,在街上負責巡邏的村聯防隊員張某、王某和李某迅速跑過來,上前抓住準備逃跑的男子葉某,罪行敗露的葉某奮力掙扎,沖著張某就是一拳,還拿出隨身攜帶的匕首向其捅去,幸而被一旁的王某、李某二人奪下兇器并制服。此時顏某才發現,自己左手戴的黃金手鐲已被葉某剪斷,而先前倒地的男子早已不知去向。
后據葉某交代,他一貫的作案方式是先由同伙假裝犯病,牽制被害人,然后自己再伺機下手竊取財物,此前就因盜竊被兩次判刑, 2015年12月才刑滿釋放。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葉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公共場所扒竊他人價值9044元的財物,被人發現后抗拒抓捕使用暴力,其行為構成搶劫罪,此外葉某曾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在刑罰執行完畢后5年內再犯搶劫罪,系累犯,遂作出以上判決。
(記者 付莉榮 通訊員 陳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