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田家庵區法院保全了一起訴前財產保全案件。
據了解,申請人李某和被申請人楊某及其妻子黃某是多年好友,李某與楊某、黃某一直有生意上的往來,前幾年大家生意做得都紅紅火火,相處甚歡,感情越來越好,所以在楊某夫婦生意遇到資金周轉不開時,開口向李某借70萬,李某沒有多想就把錢轉賬到了楊某名下,約定一年后還款。一年后,夫婦倆遲遲未能還款,李某多次索要無果,無奈之下到田家庵區人民法院進行了訴前財產保全。
田區法院法官在接到案件后,和申請人李某及時進行了溝通,得知楊某夫婦近些年投資生意接連失敗,已經債臺高筑,從目前李某提供的信息來看,本案保全內容還處于沒有任何執行狀態,承辦法官明白這就意味著銀行賬戶里的錢隨時可以劃轉,房產隨時可以交易,車輛隨時可以轉移,如果行動遲了,財產沒有保全到位,那么不但讓當事人灰心,還很有可能因為沒有保全財產導致當事人失去繼續訴訟的信心。
了解到這些情況后,法官第一時間就去了銀行,凍結了楊某夫婦的銀行賬戶,接著馬不停蹄地來到不動產登記中心查封了楊某妻子黃某名下的一處房產,最后來到車輛管理所,查封了夫妻兩人名下的兩輛小汽車。
當天下午,法官電話通知申請人李某第二天到法院簽署查封回執文書時,第二天李某就到法院簽署了查封回執文件,同時對該案進行了民事訴訟的立案申請。
(記者 付莉榮 通訊員 蔡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