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區法院追回41萬余元被騙資金發還受害人
“兩年多了,沒想到這筆錢還能追回來!”4月13日,來自湖南省的蘇先生,在田家庵區人民法院執行服務中心填寫自己的銀行卡號,領取自己在2016年被騙取的錢,激動之情溢于言表。
一起詐騙案,多省市10余人受害,一筆一筆款項皆是受害人滿心的希望。為此,田家庵區人民法院多方努力追回41萬余元,4月13日發還受害人。
案發:被騙買帳篷 被害人遍布多省市
2015年底至2016年2月底,位于河南省的被告人馬某、馬某飛、武某輝三人在明知綽號叫“老壞”的“大老板”(另案處理)通過電信詐騙騙取被害人錢財的情況下,加入該犯罪團伙。馬某飛在“大老板”的安排下使用他人身份證辦理了6臺POS機。每當被害人將被騙資金轉入由“大老板”持有的銀行卡后,“大老板”持該銀行卡通過POS機消費,使被騙資金刷卡進入馬某飛等人所辦的銀行卡中,再由“大老板”通知馬某飛等人取款,最后交予“大老板”,三人從中各抽取百分之五的提成。
據了解,此案源于淮南一名被害人發現上當受騙,遂報案。淮南警方通過這一線索,于2016年3月將三人抓獲歸案。三人皆來自河南省,但至案發時,已有10余人上當受騙,被害人分布在山東、江蘇、四川等地,被騙金額從5000元至13萬元不等。
被害人多為個體戶,從事的經營項目各不相同,但卻被同一伙人用類似方式所騙,就是消防大隊長需要購買帳篷、飯盒之類用品。被害人胡先生在山東做裝修生意,他告訴淮河早報、淮南網記者,2016年2月25日,他接到一個自稱是消防大隊隊長的陌生電話,對方以訂購帳篷為由要求他聯系經銷商,并提供了經銷商的電話。胡先生聯系該經銷商后,該經銷商以訂貨款為由,讓他通過銀行卡轉定金。胡先生起初并不愿意,覺得事有蹊蹺,但在電話中雙方討價還價后,胡先生放松了警惕,向其匯款11000元。
2017年5月,經過審理,田家庵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馬某、馬某飛、武某輝三人有期徒刑七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隨后,此案進入執行程序,經過執行法官的不懈努力,追回了被害人被騙的大部分錢款共計41萬余元。
判后:發還錢款 法官被誤認成“騙子”
隨后,隨著相關經濟損失已經追回,法院決定發還給被害人。由于此案被害人數較多,且大部分都是外地人。于是,法官通過電話、短信等聯系了被害人并說明相關情況。然而,在聯系被害人的過程中,法官卻遇到了一個大問題。
“您好!我是田家庵區人民法院法官,您被詐騙的那筆錢已經找回來了。請您前來辦理領取手續。”法官拿起電話,一個一個打給被害人,得到的答復卻讓法官哭笑不得。
“你們是騙人的吧?我跟你說,我現在就報警抓你們!”對于法院打來的電話,許多被害人持懷疑態度,甚至直接表示拒絕。很多被害人為了防止再次受騙,都認為法院是假的。
來自江蘇省的被害人韓先生在接到法院的短信后,直接拿到派出所報案。“通過派出所查詢,我們得知這是真的!”韓先生說,他還不放心,因此,這次是他的兩個朋友一同陪他來到淮南。
在13日上午的案款發還現場,不止一位受害者用“好像在做夢一樣”來形容自己失而復得的心情,“還以為這錢就這樣白白沒有了,直到那天接到法院的電話讓我來領錢,我都不敢相信,哪能想到淮南的法院會這樣替我們奔波,主動給我們打電話,真的是謝謝法官,謝謝田家庵區人民法院了。”來自蘇州的陶先生將印有“為民辦事關懷備至 為民排憂情深似海”的錦旗送到了法官的手中。
電信詐騙防不勝防,騙術也在不斷“升級”,法官提醒廣大群眾在提高警惕甄別防范電信詐騙的同時,也應注重保護個人信息,避免個人信息泄露,讓犯罪分子有機可乘。
圖:被害人辦理領款手續
(記者 廖凌云 編輯 湯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