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壽縣人民法院新橋法庭庭長和法官“坐診”炎劉街道社居委法官工作室,成功調解了四名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糾紛及案件源頭的承攬合同糾紛。
2014年春,家住壽縣炎劉鎮的曾某想建新房,找到同鎮的包工頭李某。雙方協商好價格之后,李某又將木工部分轉包給黃某等人。房屋建好后,李某陸續從曾某處收取包工款近5萬元。后曾某因房屋漏水、墻壁歪斜等疵瑕不愿支付余款3萬元,并多次要求李某修補,均遭的拒絕。
而此時,黃某等人向李某索要勞動報酬24788元,李某稱其收取的5萬元是自己的工資款,黃某等人應向房東索要報酬。而曾某則堅稱與黃某沒有達成過用工協商,雙方不存在直接勞動關系。無奈下,今年4月,黃某等人將李某及曾某告上法庭。
法官經過實地走訪后,發現雙方對房屋質量問題的分歧是案件的癥結所在。在社居委的法官工作室中,法官為他們耐心分析法律,道明厲害關系,人民調解員和街道負責人也利用鄉規民約告誡李某:房屋質量問題不該成為拖欠勞動報酬的理由,最后李某當場同意支付欠款。法官又趁熱打鐵,將欠薪案背后的承攬糾紛一并調解,最終確定由李某彌補曾某的部分房屋質量損失,曾某支付余下未付工程款,雙方達成調解協議。
(記者 付莉榮 通訊員 姚望 劉芳 編輯 湯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