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十起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典型案例
面對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被執行人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想方設法逃避、玩失蹤、隱瞞收入、虛假轉讓資產……6月26日下午,淮南法院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犯罪新聞發布會在淮南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行,會上公布2017年以來,我市兩級法院審理的10起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典型案件,督促每一名被執行人都要敬畏法律,切莫以身試法。
玩失蹤躲避執行
被告人李某借錢拒絕償還,后經鳳臺縣人民法院判決償還38萬余元,仍不履行還款義務。在執行過程中,李某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分期履行和解協議并僅給付2000元后即不再履行。法院多次聯系督促,李某玩起了失蹤。
2016年5月,李某將其經營的一家物流公司轉讓,包括一輛被法院查封的車輛,獲利22.8萬元。同年8月,李某將一輛貨車轉賣,獲利15萬元。2016年8月至2017年4月,李某跑物流運輸獲利,卻使用他人銀行卡進賬,金額累計15萬余元。
該案經公安偵辦,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執行人逃避履行,隱匿行蹤,非法變賣被法院查封車輛,出讓物流公司等所得錢款都不用于履行法律義務,而是刻意藏、轉移財產,情節嚴重。最終,被告人李某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
有車有房抗拒執行
被告人孫某與王某債務糾紛一案,2014年6月經田家庵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判決被告人孫某歸還王某35萬元。判決生效后,孫某僅償還12.5萬元。孫某名下有東苑小區、惠利花園等處的3套房產以及一輛面包車和一輛小轎車。2016年3月21日,田家庵區人民法院依法查封孫某名下位于東苑小區的房產,然而孫某及其家人拒不從已查封的房屋中遷出。
該案經公安偵辦,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執行人孫某名下有多套房產,汽車多輛,應該有能力償還欠款,但是被執行人拒絕履行義務,拒不還款。在法院對被執行人的房產采取查封之后,被執行人仍我行我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既不清償債務,也不搬離房屋,而是對抗法律。2018年2月1日,田家庵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孫某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拘役二個月。在審理過程中,孫某主動履行全部執行義務。
在當天公布的典型案例中,淮河早報、淮南網記者注意到,被執行人在法院判決生效進入執行程序后,主觀上故意逃避履行,花樣百出、手段 “高明”,企圖蒙混過關,有的寧愿坐牢也不還錢,自己卻開著豪車進行高消費等,嚴重損害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和法律的尊嚴。但任何躲避、阻礙、抗拒執行的行為,最終都受到了法律的嚴厲制裁,這也警示所有被執行人要認真履行法律義務,不要妄想通過逃避履行來挑戰司法權威。
據介紹,自今年4月,全省法院范圍內打響“江淮風暴”執行攻堅戰以來,我市法院共執結各類執行案件1225件,執行到位金額3.04億元。我市法院先后開展了“江淮風暴”執行攻堅戰之春雷行動、凌晨行動、破曉行動、獵賴行動、驚雷行動、迅雷行動和颶風行動等七個專項執行行動,集中大規模執行22次,擒獲老賴372人,司法拘留160人。下一步,我市法院還將繼續加大工作力度,形成打擊拒執犯罪的長效工作機制,營造嚴厲打擊拒執犯罪的高壓態勢。
(記者 廖凌云 編輯 湯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