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干警將一艘裝有GPS設備和老賴悄悄“聯系”的貨輪依法查封
老賴“賴”出新高度,利用高科技和執法人員玩起了財產“躲貓貓”。7月2日,淮河早報、淮南網記者從大通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干警日前趕往南京,將一艘靠著隱藏的GPS設備和老賴悄悄“聯系”的貨輪依法查封。
借款買船后當起老賴
2013年,李某在南通三合船務有限公司和其前妻沈某等人擔保下,向淮南一家銀行借款2100萬元,用來購買三艘貨輪。購買后,李某將輪船抵押給了這家銀行,并和銀行約定了利息和60個月的借款期限。結果,截至2015年9月,李某僅陸續還本金48萬元、利息78萬余元,之后便當起了“老賴”。
2015年10月,法院審理后判決,李某償還銀行本金2052萬元,利息3072498.39元,該銀行有權對抵押的三艘貨輪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沈某等人對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貨輪出租后“人間蒸發”
2017年11月,大通區法院受理了該案執行申請后,卻找不到李某,李某的名下也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執行干警決定查封涉案貨輪。可當干警趕到江蘇南通,找到李某前妻沈某,要求其配合查扣涉案貨輪時,沈某拒絕提供貨輪下落,遂被司法拘留。
“沈某被拘留期間,承認其中一艘‘南通三合7’貨輪已被她租了出去,貨輪在天津,她愿意配合法院執行。根據她提供的線索,前往山東和遼寧,均未查找到‘南通三合7’。”執行干警介紹,正常情況下,貨輪上有海事專用的定位系統,應該很容易定位,可出于躲避查封等原因,該船租用人竟把這個系統關閉了,導致海事部門查找不到貨輪的位置,案件執行進入了一個死胡同。
暗藏設備悄悄鎖定貨輪
大通區法院有關負責人告訴淮河早報、淮南網記者,案件執行進入死胡同后,他們分析認為沈某把貨輪租給他人使用后,一定會在貨輪上暗藏設備,以便實時掌握自己的“財產”位置。干警經過細致偵查,終于獲知沈某在貨輪上偷偷安裝了一個車用GPS定位系統,在對應的手機APP上,她可以實時看到貨輪位置。
“6月18日那天,GPS定位系統顯示‘南通三合7’出現在渤海海域,我們對該貨輪進行了跟蹤,在其停靠天津港卸貨時,我們及時趕到進行了查扣”大通區法院有關負責人介紹說:“6月29日,“南通三合7”從天津開到了南京,我們依法對其進行了查封,下一步將對該船進行拍賣。”
(記者 蘇國義 通訊員 陳慧珺 編輯 湯寧)